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坪山区2025年度第五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永久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审批
广东-深圳-坪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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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2025年度第五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永久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市**区2025年度第五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工程拟永久使用林地及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区城市更**土地整备局

项目名称

**市**区2025年度第五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项目类型

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

****机关

****政府

批准文号

****

被用地单位

坪****社区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2.3478

使用林地期限

永久

采伐株数

508

优势树种

阔叶混交、桉树

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位置

附图〔**市**区2025年度第五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示图〕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2日(7个自然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ps/

(二)实地公示

**市坪****社区工作站

地址:**市**区石井街道金田路348号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坪慧路6号(****);收件人:陈工;联系电话:0755-****7855;并在信封上注明“**市**区2025年度第五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永久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18118。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sgljstdhk@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市**区2025年度第五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永久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市**区2025年度第五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示图

****

2026年1月26日

文档附件:

附件:**市**区2025年度第五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公示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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