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硫酸提浓装置采购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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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硫酸提浓装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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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硫酸提浓装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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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硫酸提浓装置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硫酸提浓装置采购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硫酸提浓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硫酸提浓装置采购2.2交货地点:****内指定地****工业园区内)。2.3项目概况:硫酸提浓装置采购。2.4质量标准或要求: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设备应能全负荷、连续、安全、稳定地运行,其机械使用寿命应不少于20年。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6设备名称:硫酸提浓装置。2.7招标范围:硫酸提浓装置2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8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
2.2招标范围:硫酸提浓装置2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良好信誉和经济实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硫酸提浓装置的同类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附合同首页、标的名称页、盖章或签字页及投标人认为合同关键页,投标人认为属于商业秘密的内容,可用马赛克进行遮挡)及相应发票复印件。如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本次投标代理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业绩(其他代理商销售的同型号设备业绩不计入内以;制造商直接销售的国内业绩计入内)且代理商具有该制造商产品过往销售业绩。业绩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核实存在造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2024年度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原件扫描件。
3.1.4信誉要求: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12 09:00至2026-01-17 17:00(**时间,下同),登录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2-0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递交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省 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CA、**CA、**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CA:400-****-3355;**CA:400-****-3319;**吉大CA:400-****-0200;联通CA:0311-****1619;CFCA:400-****-9888;CQCCA:400-****-9995。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电子标服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方式:0315-****121;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彦伟、任硕 联系方式:0311-****806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园区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5-****017

电子邮箱:****@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硫酸提浓装置采购 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曹妃****园区**贸易大厦B6009-1 地址: **市槐中路244号
邮编:

063200

邮编: 050021
联系人:

于先生

联系人: 王彦伟、任硕
电话:

0315-****121

电话: 0311-****8063
传真:

0315-****121

传真: 0311-****6394
电子邮件:

****@163.com

电子邮件: ****@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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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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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0

账号: 0

****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硫酸提浓装置采购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编号为 HBJKZB-2025-136 的****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硫酸提浓装置采购项目现发出变更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为:

(1)《25059-5-15000-15300-PS-SPC-01硫酸提浓装置成套设备技术规格书》“4.1工艺要求”中“6)产品质量”中要求Cl2≤5ppm。

(2)《25195-17400-A-SP-001_硫酸提浓装置技术规格书Rev.****51222》文件第4.1.2条款,中“甲醇、二甲醚及其它有机物总和≤50ppm”。

(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5日09: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省公共**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现澄清修改为:

(1)《25059-5-15000-15300-PS-SPC-01硫酸提浓装置成套设备技术规格书》“4.1工艺要求”中“6)产品质量”中要求Cl2≤50ppm。

(2)《25195-17400-A-SP-001_硫酸提浓装置技术规格书Rev.****51222》文件第4.1.2条款,中“产品酸TOC≤3000mg/L。”

(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26日09: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省公共**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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