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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50000套厨房设备、5000套广告灯箱、10吨塑料制品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0000套厨房设备、5000套广告灯箱、10吨塑料制品项目(一期工程)
地点:**县宝城街道**北路999号英轩智造城B3厂房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一期工程劳动定员30人,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生产采用一班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年工作时间2400h。项目租赁已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等建筑物;项目实际配置了激光切割机、折弯机、剪板**机、转塔冲床、写真机等生产设备共计32台(套)。项目一期工程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7000套厨房设备(净化板20000套/年、商用小型厨房设备27000套/年)、5000套广告灯箱的生产能力(商用冰箱、塑料制品归为二期建设)。
公示时间:2026年01月29日至2026年03月0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林经理
联系电话:177****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