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19年5月13****政府批复(龙政综〔2019〕103号)。各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2024年7月,******厅修订印发了新版《**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对相关行业指标进行了优化调整,原控规部分指标已不符合该标准。为积极落实省级政策要求,切实提高工业用地开发强度和综合利用效益,保障项目审批及建设,拟对原控规相关控制指标及条文进行修改。
目前,我局已组织对该控规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经衔接上位规划,从交通影响、市政基础设施等支撑要素进行分析研究,本次修改可行。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援引《****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进行拟修改该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本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进行办理。
****地址:石码街道**路118号。邮编:3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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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港尾镇工业用地2019-01、2019-02、2019-03、2019-04、2019-05地块详细规划调整前后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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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