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初设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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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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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气象初设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自治区气象初设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自治区气象初设技术服务项目。

1.2招标范围:技术配合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管理、项目支撑、现场数据采集、图表绘制以及其它现场支撑配合服务工作。

1.3招标内容:

序号

产品类型

数量

服务地点

1

技术配合服务

1批

**自治区

1.4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格为199.06万元(不含增值税)。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折扣最高限价为90%。投标折扣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包,取一名中标人,成交份额100%。

1.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8质量要求: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投标文件的投标规范偏离表相一致或优于标书要求。中标人自行承担员工的五险一金、伤残疾病、安全事故等费用。

1.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或合同金额履行完毕止,如合同期满二年且合同金额未履行完毕,双方可协商延期一年。

1.10交付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1.11交付方式:招标人指定方式。

1.12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3年2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签订的至少一份信息化设计类项目业绩。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合同签字页)。如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里有具体金额的,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则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无法确定为投标人业绩的,也将不予认可;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原件备查。

2.1.4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响应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已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2.1.5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将服务信息内容泄露他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响应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已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1.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4 日(工作日),每日08:3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30时(**时间)在****(**省**市**区桃苑大街2号金源大厦A座南楼14楼)或通过电子邮箱****@189.cn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龚先生(联系电话:181****3135)。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委员会进行)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文件费支付凭证;

(4)开票信息。

4.4招标文件附件资料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汇款信息如下: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江铃支行

银行账号:791********0860

转款备注:****项目文件工本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2月27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省**市**区桃苑大街2号金源大厦A座南楼14楼1400开标室。标书代写

5.3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标书代写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n/portal/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7****7137

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省**市**区桃苑大街2号金源大厦A座14-15层

联系人:龚强强

联系电话:181****313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6年1月2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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