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名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02-01 10:00:00 | 联系人: | 谢朝暘 | 联系电话: | 175****6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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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随车吊、汽车吊租赁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1、招 标 人:****
2、工程名称:**新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3、建设地点:****新区汉沽塘汉路88号
4、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新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本次设备提标改造对1套焚烧余热锅炉系统进行整体更换,2套焚烧余热锅炉系统进行部分设备更换,1套碳酸氢钠系统进行整体更新改造,3套布袋除尘系统以及飞灰输送系统进行更换,2套汽轮机系统进行返厂大修,汽轮机配套的部分辅机进行更换;对投料平台以上防火墙整体二次封堵,锅炉烟气净化区轻质防火隔墙重新更换;此外对零星的10项设备进行整体更新;还包含工艺性拆除及施工性拆除等内容。
5、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
6、资金来源:自筹。
二、招标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预审方式进行。
2、本次招标采用电商平台(网址:http://tb.****.com )招标,各投标单位及时注册平台帐号。
3、投标单位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按照“附件1:报价清单”格式进行合理报价,招标人采用“合理最低价”的评定标准,确定中标单位。
三、报价说明
1、要求:投标人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性能完好、配件齐全、证件(资料)齐全的机械设备,满足项目部要求。
2、验收方式及质量标准:
(1)验收方式:外观、性能、合格证、出厂资料。
(2)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标准。
3、报价方式
此次招标,采用自行报价方式,进行报价。
(1)自行报价:投标单位集合自身实际情况,及招标文件中对材料的相关要求,进行综合报价。报价方式详见“附件1:报价清单”。
(2)报价应是包干价格,即包含运输费用、租赁费用、利润、规费、税金(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
4、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①设备进场验收合格之后开始计算租赁期;
②按月支付80%租金,计划退场后60天内办理结算,支付完毕;
③每次付款前,投标人需向招标人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付款方式:银行现汇、中企云链或承兑汇票。
注:如遇国家税务政策调整,设备租赁含税价随之调整。
5、投标单位应当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将满足质量及安全要求的设备运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妥当。若因不能及时安排设备进场,或设备存在质量缺陷,导致招标人需采取适宜的补救措施,而造成招标人额外成本增加(包括重租设备、安全事故损失、工期延误等成本),由投标单位承担。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标准
五、租赁时间、地点、方式
1、租赁时间: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间承租;
2、租赁地点:****新区汉沽塘汉路88号**市**新区****公司,招标人所在工地;
3、租赁数量:按本招标文件清单中的设备,根据工程需要调配,投标人应及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配置。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1、供方提供不使标的物受损的包装,且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包装物不回收;
2、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标的物损坏的,供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
3、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标的物丢失或无法使用的,供方负责赔偿。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招标人对设备的使用安全、质量等提出异议,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处理。
2、招标人若发现设备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应停止使用,维持现状,并做好现场安全隔离措施,并即时通知投标人现场处理。
八、随机备品、配件
投标人交付标的物时,应随车提供相应的备品、配件,及供方盖章的质量证明文件。
九、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26年 2月1日10: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收加急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年2月1日14:00。加急标书代写
3、投标保证金:无
十、招标人:****
地 址:**市七一路88号中旺锦安城
项目部联系人:谢柏勇 电 话: 152****5588
谢朝暘 电 话: 137****5980
邮 箱:****@qq.com
附件 1、报价清单
**新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项目部
随车吊、汽车吊报价单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租赁数量 |
租赁方式 |
租赁时长 |
租赁单价(1%) |
金额 |
备注 |
| 随车吊 |
(12T) |
台 |
1 |
台班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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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吊 |
25T |
台 |
1 |
台班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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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吊 |
50T |
台 |
1 |
台班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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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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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税合计: |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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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签章)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