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公告 本溪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歪头山铁矿下盘土场岩石 网络公开竞价销售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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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公告 | **** ****铁矿下盘土场岩石 网络公开竞价销售

****定于2026年1月30日在德邻循环平台(网址:http://xh.****.com****铁矿下盘土场岩石的网络竞价销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

1、本次公****铁矿下盘土场岩石,岩石特性:以混合岩为主。数量:300万m3/年,服务期限:一年。取岩部位阶段为+344水平至+294水平(以实际取货标高为准),坐标为:

2、运输方式:由买方自提,铲装及运输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当歪矿对铲装运输统一管理后,按矿里制度要求执行。

3、验收方式:以卖方出厂前计量数据为结算依据,按车数人工计量,采取测量认定运岩车辆车厢装载容积的方式,计量出厂。如将来采用“矿车载量智能测定系统”进行计量数据的测定统计,以测定系统测量数据为依据进行统计。

4、付款方式:买方以现汇方式预付货款,卖方按预付货款额交货。

5、结算方式:结算量以卖方验收结果为依据,结算周期以月度为单位,月度货款=单价×当月出厂验收总量。结算截止时间为每月25日,卖方当月给买方开具货款发票。标书代写

6、买方竞价成功签订岩石买卖合同后,岩石输出前期准备周期为1个月,并待卖方具备输出条件后,买方即时进场取岩输出。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公告日-2026年1月30日09:00时报名截止;

2、竞买人如需看样,****公司联系预约看样。歪矿可以组织有意向参与竞价的客户,对岩石的特性、实际状况,进行现场查看确认。客户原因无法看货,视为已对竞价**情况全部明确,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视为已现场查验确认竞价**。联系人:毕环宇,电话:180****3315。

3、竞价时间:2026年1月30日10:00-11:00。

三、竞价说明:

1、参与竞价客户条件:本次竞价面向鞍钢电商平台注册的客户,新客户可通过电商平台自行注册,不明事项请联系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9855-888。

2、竞价要求:

(1)本次竞拍物资为一般固废,所以本次竞价是面向****公司资质审核的客户。

(2)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3****集团所属各单位无法律纠纷。

(4)岩石最终加工处理或使用需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3、保证金:为保证竞价秩序,参与竞价客户需在竞价前向电商平台缴纳竞价保证金40万元。(交款日期:至2026年1月30日09:00时止),否则不允许参加竞价。

开户 行: ****营业部

户名: 德邻陆****公司

账号: 302********024

银行联行号:307****03818

备注:填写保证金及项****银行转账方式付款)

竞价未成功客户的保证金自动释放,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退款;竞价成功客户按照成交总金额(含税)的0.4%服务费率缴纳交易服务费用,交易服务费用从竞价保证金中扣除;若保证金不足,客户需补交服务费差额。竞价成功客户可凭其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合同和退款函向电商平台办理保证金余额的无息退款手续。

4、销售价格为现款含税价格(税率13%)。

5、本批次**为有底价连续竞价,竞价者在底价基础上进行增价竞价(提醒:在电子商务平台竞价时输入价格为竞价增价,不包含底价),竞价梯度为0.1元/立(0或0.1的整倍数),竞价规定时间内最高价格客户竞价成功。此次竞价为延时竞价,延时竞价时间从常规竞价结束前3分钟内最后一次报价开始,单次延时时间为3分钟,以此循环类推,以最后截止时间的最高价结束竞价。标书代写

四、卖方声明:

1、买方义务:

(1)买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和《****公司固体废物环保管理的通知》(本钢矿环保发〔2025〕6 号)规定及作业区域单位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作业(活动)时产生的污染进行防治,做到达标排放,并配合做好卖方的日常监督、监测工作;买方按要求办理符合国家政策及企业管理的相关手续;买方应对作业现场及通行路线进行洒水抑尘、维护,自行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环保等相关问题并承担相关责任。

(2)买方应遵守卖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按要求办理通行证件;买方应按照卖方指定位置装车,按规定的行车路线及行车速度运行,自觉接受卖方的监管与处罚。

(3)不允许买方在卖方区域内与第三方进行交易。

(4)如买方存在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即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给卖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为追偿损失所花费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所有费用),买方负责赔偿。因买方原因造成卖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安全伤害和损失,由买方负责。买方人员在往来、生产和运输中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伤害和损失,由买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高空坠物、交通事故引发的法律责任)任何一方基于合同而享有的权利或债权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担保,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买方不得将合同事项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如买方人员或第三方向卖方索赔或追究其他责任,卖方有权向买方追偿。买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而产生或支付的损失、债务以及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其他费用等。买方给卖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均由买方负责,买方人员发生伤残、死亡事故的,由买方负责。

(5)买方运输车辆加装“环保盖”,在**范围内岩石倒装、汽车运输过程中确保无扬尘产生、负责及时对倒装区域、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不达标将按照歪矿环保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检查发现3次以上洒水抑尘不合格的,将暂停供货,直至整改措施效果符合抑尘要求后恢复供货,购买后的岩石加工处理及去向须符合环保要求,不准将岩石分销给无环保资质及无利用处置批复的单位,全面配合卖方开展的产品追踪溯源工作,及时反馈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和利用处置、堆存过程的污染 防治情况、利用处置信息情况、利用产物的实际出路 情况等;因买方原因发生环保违规事件对卖方造成处罚或产生不良影响,由买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全部损失,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买方入场车辆需干净整洁,车辆排气筒排气放方向不得排向地面,防止造成扬尘污染;车辆需具备车轮清洁系统,防止带泥上路。

(7)买方协助卖方进行现场封堵、设置道闸杆、监量房等设施,达到通行、保卫等要求。同时买方有义务提供环保、入厂车辆、司机资质、组织参加四级培训、体检及安全告知等相关材料,办理好相关的入厂手续方能入场工作。

(8)买方需在签订本合同前提供月计划提货清单,经卖方审核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按月执行,按照计划到卖方指定地点提货,未完成计划需接受卖方考核。

(9)买方确认,买方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行为系买方自主的商业决策和行为,与卖方无关。买方保证其与第三方签订和履行的合同不对卖方造成损害或不利影响。买方与第三方签订和履行的合同,买方过错引发法律纠纷,买方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买方与第三方发生法律纠纷,导致卖方成为被告或者第三人的情况,因买方过错造成卖方不必要损失的,买方赔偿卖方损失,因买方过错导致卖方在诉讼、劳动仲裁或实现债权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费用,由买方承担。

(10)买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11)入场车辆需安装与卖方匹配的车辆定位系统,产生费用由买方自行负责。

(12)买方需配合卖方定期回访工作,如卖方发现买方在加工处置岩石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卖方有权停止供货及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保证金。

(13)买方需严格按照卖方规定履行合约,违反规定按《****铁矿岩石销售管理考核办法》严肃考核。

(14)买方购买的岩石全部综合利用后,需开展固废**综合利用评价,形成固废**综合利用评价报告,****政府工信部门备案,将固废**综合利用评价报告及备案意见反馈给卖方。

2、卖方义务:

(1)卖方基层单位是保证矿产**安全的主责单位,负责岩石销售运行管理与具体实施,确保矿产**不流失。卖方对买方的作业全过程进行监管与考核,在运输沿线、干选回收等相关部位安装照明设施和监控设备。

(2)卖方在场地规划、场地准备、运输路由、出料流程、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协调、政策等方面提供支持。

(3)在保证卖**常生产情况下,根据卖方安排的时间运输通行。

3、双方约定:

(1)买卖双方均应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如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双方均同意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协议的内容及对方业务的有关资料和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需要对外披露时,双方应共同协商,统一步骤和宣传口径。

(3)任何一方基于协议而享有的债权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担保。一方擅自转让该项债权或者用于担保的,该行为无效,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4)因卖方生产经营环境变化不具备再进行岩石销售条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如战争、自然灾害等)。

(5)卖方在确保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因取岩部位重新调整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买方输出的,经双方商议,就合同计划量考核具体事宜共同认定。

(6)因买方取货不及时影响土场整体销售进度,卖方有权将坐标区域内岩石销售给其他买方,确保土场岩石销售工作进行。

4、合同履约:合同类型为单价合同,买方竞价成功后,按卖方要求及时与与卖方基层单位签订下盘土场岩石销售合同,执行期限为1年(以厂矿签订合同、具备输出条件后的开工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有效时间)。

5、履约保证金:买方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在卖方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岩石买卖合同,否则罚没竞价保证金,并按合同总额的10%(以万元为单位)支付卖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从履约的第二个月开始,若买方提货量未完成累计月计划总量的70%,卖方终止合同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到合同执行结束之日止,未完成合同年计划总量的80%,扣除50%履约保证金;完成合同年计划总量的80%但未完成年计划总量的90%,卖方依据买方未完成合同年计划总量所占比例扣罚其履约保证金;完成合同年计划总量的90%及以上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6、违约责任:发现恶意竞拍或者竞价成功后未及时签订合同并履行的情况,在核实具体情况后将根据电商平台规定将用户列入黑名单,并没收保证金。买卖双方如发生合同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人民法院起诉。

7、联系人电话:

电商平台联系人:侯鹏贺150****1048;

本钢矿业联系人:马冰冰138****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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