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十万台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1月 30日至 2026年02月0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华梦街6****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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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十万台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生产线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租用**市**区东涌镇天益东环路101****工业园内2栋厂房(分别为15号、16号厂房,均为单层厂房),建设“****年产十万台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代码****);本项目占地面积8077.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077.12平方米;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的生产,年产新能源汽车电池箱体十万台。本项****园区****园区10号厂房,****园区11号厂房,****园区14号厂房,北面隔道路为农田(菜地)。本项目边界外500米范围内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包括天益村(西及西北面,235米)、东深村(南面,315米)、鱼窝头村(东面,390米)、永久基本农田1#(东面,125米)、永久基本农田2#(东面,225米)、永久基本农田3#(东面,480米)、永久基本农田4#(南面,225米)、永久基本农田5#(西面,405米)、永久基本农田6#(西面,285米)、永久基本农田7#(西面,305米)。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园区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零星废水收集处理单位外运处置;园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园区三级化粪池、园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蕉门水道支流,最终汇入蕉门水道;远期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净水厂深度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