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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结合**市****公司的申请,现将《**高新区(旺高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予以征求意见公示。
一、项目地点
****园区。
二、公示内容
拟在潇贺大道(对门岭路-工发西路)、同乐大道(对门岭路-大谷街)、冲肚岩路(同乐大道-潇贺大道)、对门岭路、大谷街**雨水管网3535米,管径800-DN2000。
三、公示时间、地点
公示期从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4日,公示地址:****网站:http://hz.****.cn/、****公司、****公司围墙。如相关利害人对该项目调整设计方案有异议和建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送达或发邮件到****专项规划科(地址:**市**大道403号,电话:****835,邮箱:hzzrzyzxgh@gxj.****.cn),以便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的公共利益及相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
附件:1.项目区位图
2.综合管线标准横断面图(潇贺大道)
3.综合管线标准横断面图(同乐大道)
4.综合管线标准横断面图(冲肚岩路)
5.综合管线标准横断面图(对门岭路)
6.综合管线标准横断面图(大谷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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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