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岚海商贸招采PE管及其配套管件供应单位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 项目编号 | ****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6-01-29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6-02-0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岚海商贸招采PE管及其配套管件供应单位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更正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4.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2月9日8时30分-2026年2月9日9时00分(**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9日9时00分(**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厅(**市华旗绿城商务楼B座301室)。4.3开标时间:2026年2月9日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更正为“4.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3月9日8时30分-2026年3月9日9时00分(**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9日9时00分(**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厅(**市华旗绿城商务楼B座301室)。4.3开标时间:2026年3月9日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原招标文件中“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预付款,每批次供货验收合格后付至本批次货款的70%,全部批次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总货款的90%,剩余10%于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以上付款均为无息)”
更正为“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每批次供货前支付本批次货款的50%,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至本批次剩余货款的45%,全部批次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总货款的95%,剩余5%于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以上付款均为无息)”
更正日期:2026年1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路街道塔埠光州路688号、698号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方式:0535-****12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华旗绿城商务楼B座301室
项目联系人:程琪
电话:0535-****777
邮箱:****@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琪
电话:053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