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弹子石组团H标准分区H4-3、H4-4、H7-1、H7-2地块方案优化设计。
1.2招标人:****
1.3招标方式:****公司公众号公开招标
2、服务内容
2.1服务内容
为推进项目配套建设,优化和提升使用效率,结合现状权属、地形条件等要素,对H7和H4-4地块进行统筹考虑和方案优化。其整体用地、功能、面积均不减少,按相关技术规范对H4-3、H4-4、H7-1、H7-2地块方案优化设计;
2.2招标最高限价:40万元。
2.3服务时限:(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完成初步方案并提交招标人审查;(2)初步方案获得招标人审查通过后35个工作日,完成正式方案并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至少1 个。“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3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完成的类似业绩;
3.3其他资格要求: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4.2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评定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定活动。****委员会由公司不少于5人组成,评定采用保密方式进行。开标时若投标人无法到场,可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好投递至招标人指定地址。招标人现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并确认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做好开标记录,开****委员会签字确认。标书代写
4.3 评标标准
5、投标人应提供的材料
5.1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资质证书;
5.3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4投标函(按照附件格式);
5.5业绩证明及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5.6服务方案
6、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要求
6.1投标文件应在2026年2月28日15:00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地点:**区南滨路110****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材料盖章后装入信封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开标前不得**”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文件纸张统一使用A4纸装订。标书代写
6.3如果外层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标书错放或提前**的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的投标书,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6.4报价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若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7.1时间:于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领取(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7.2地点:**区南滨路110****中心。
8、招标文件解释、答疑
8.1投标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书面提交澄清函。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2026年2月9日下午17:00之前。标书代写
8.2招标人发送澄清的方式:****公司公众号。澄清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下午17:00之前。标书代写
9、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9.1时间: 2026年2月28日15:00
9.2地点:**区南滨路号110****中心
10、联系方式
10.1联系人:
林先生 150****1644
李先生139****4830
陈女士182****5939
10.2监督人:
胡女士 150****7030
黄女士138****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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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