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1********8978703 | 建设单位法人:陈恒昌 |
| 崔力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街96号 |
| **县山洪沟治理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14.18527,114.18562,114.18655,114.18698,114.19236,114.22529,114.23808,114.46452,114.46797,114.46784,114.47211,114.47177,114.56881,114.59204,114.48378,114.48573,114.49348,114.49919 纬度: 37.50393,37.50353,37.50332,37.50339,37.50152,37.48726,37.48398,37.44859,37.45461,37.45351,37.45353,37.45073,37.47853,37.47576,37.41413,37.41776,37.42563,37.424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11 |
| 临环表字〔202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875 |
| 19.4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1********897870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11********8978703 | 验收监测单位:/ |
| / | 竣工时间:2024-11-2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24JWpxH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郝庄北河、澄底支沟7、8号渡槽段、羊泉支沟、水南寺支沟、赛里川支沟疏浚河道8645米,**护村护地坝9760米 | 实际建设情况:郝庄北河、澄底支沟7、8号渡槽段、羊泉支沟、水南寺支沟、赛里川支沟疏浚6.514km,河道平整317m,护堤坝5.26464km,护脚1.591km,护底0.469km,护坡2.077km,岸坡整治0.564km,新增过水路面1处,跌水坝2座 |
| 工程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河道综合治理段均为梯形断面,河道内多为河底局部淤积土体导致河底起伏较大,水体冲刷携带砂石导致局部河道缩窄、岸坡坍塌河底宽窄不一,本次计划将淤积土体挖除,根据设计纵坡进行河底的平整治理。结合现状岸坡及地质条件,确定本次河道治理边坡比为1:1,相对密度达0.67,如两岸有护地坝,须距两岸脚至少1.5m处进行开挖,确保不影响护地坝稳定。郝庄北河支沟、澄底支沟8号渡槽、羊泉支沟护村护地坝采用埋石混凝土(C20),坝高3.5m,顶宽0.6m,底宽2.2m,地面以下埋深1.5m,护地坝面、背坡开挖回填土相对密度达0.67,边坡比为1:0.3,面坡墙趾台阶宽为0.4m,背坡墙趾台阶宽为0.3m。坝身每10m设一道沉降缝,缝宽2cm,缝内充填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聚氨酯密封胶进行包裹。墙体排水管坡度为5%,呈梅花状布置,间隔3m,采用φ80PE管,排水管一侧设置三级反滤,用透水土工布包裹。所掺加石头数量应控制不超过护地坝体积的25%。 澄底支沟7号渡槽段、水南寺支沟护村护地坝采用混凝土(C20),坝高3.2m,顶宽0.6m,底宽2.1m,地面以下埋深1.2m,护地坝面、背坡开挖回填土相对密度达0.67。边坡1:0.3,面坡墙趾台阶宽为0.4m,背坡墙趾台阶宽为0.3m。坝身每10m设一道沉降缝,缝宽2cm,缝内充填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聚氨酯密封胶进行包裹。墙体排水管坡度为5%,呈梅花状布置,间隔3m,采用φ80PE管,排水管一侧设置三级反滤,用透水土工布包裹。 塞里川支沟护村护地坝采用混凝土(C20),坝高4m,顶宽0.6m,底宽2.35m,地面以下埋深1.5m,护地坝面、背坡开挖回填土相对密度达0.67。边坡1:0.3,面坡墙趾台阶宽为0.4m,背坡墙趾台阶宽为0.3m。坝身每10m设一道沉降缝,缝宽2cm,缝内充填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聚氨酯密封胶进行包裹。墙体排水管坡度为5%,呈梅花状布置,间隔3m,采用φ80PE管,排水管一侧设置三级反滤,用透水土工布包裹 | 实际建设情况:对郝庄北河支沟、澄底支沟、羊泉支沟、水南寺支沟、赛里川支沟等5个支沟疏浚河道,设计防洪标准10年一遇,疏浚总长度6.514km,河道平整317m。 河道综合治理段均为梯形断面,河道内多为河底局部淤积土体导致河底起伏较大,水体冲刷携带砂石导致局部河道缩窄、岸坡坍塌河底宽窄不一,本次将淤积土体挖除,根据设计纵坡进行河底的平整治理。结合现状岸坡及地质条件,本次河道治理边坡比为1:1、1:0.5、1:2,相对密度达0.67,两岸护地坝,距两岸脚至少1.5m处进行开挖,不影响护地坝稳定。 本工程对郝庄北河支沟、澄底支沟、羊泉支沟、水南寺支沟、赛里川支沟等5个支洪水冲掏损坏严重的河道两岸**护村护地坝,设计防洪标准10年一遇,护堤坝总长度5.26464km,护脚1.591km,护底0.469km,护坡2.077km,岸坡整治0.564km,新增过水路面1处。 郝庄北河支沟采用毛石混凝土护坝(C25)、浆砌石护坝,坝高3.1-6.15m,顶宽0.5m,底宽2.538-3.756m,地面以下埋深1.5-3.91m,护地坝面、背坡开挖回填土相对密度达0.67,边坡比为1:0.5,面坡墙趾台阶宽为0.4m,背坡墙趾台阶宽为0.3m。坝身每10m设一道沉降缝,缝宽2cm,缝内充填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聚氨酯密封胶进行包裹。墙体排水管坡度为5%,呈梅花状布置,间隔3m,采用φ80PE管,排水管一侧设置三级反滤,用透水土工布包裹。所掺加石头数量应控制不超过护地坝体积的25%。 澄底支沟7号渡槽段渡槽护地坝采用混凝土(C20),坝高5m,顶宽0.8m,底宽4m,地面以下埋深4.6m,护地坝面、背坡开挖回填土相对密度达0.67。边坡1:0.3,面坡墙趾台阶宽为1m,背坡墙趾台阶宽为1m。坝身每10m设一道沉降缝,缝宽2cm,缝内充填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聚氨酯密封胶进行包裹。墙体排水管坡度为5%,呈梅花状布置,间隔3m,采用φ80PE管,排水管一侧设置三级反滤,用透水土工布包裹。 澄底支沟8号渡槽护地坝采用混凝土(C20),坝高5m,顶宽0.8m,底宽4m,地面以下埋深4.6m,护地坝面、背坡开挖回填土相对密度达0.67。边坡1:0.3,面坡墙趾台阶宽为1m,背坡墙趾台阶宽为1m。坝身每10m设一道沉降缝,缝宽2cm,缝内充填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聚氨酯密封胶进行包裹。墙体排水管坡度为5%,呈梅花状布置,间隔3m,采用φ80PE管,排水管一侧设置三级反滤,用透水土工布包裹。 羊泉支沟护坡采用混凝土连锁砖型式,混凝土护肩、混凝土框格均采用C30W4F150,垫层采用C15素混凝土,每10m一节,两节之间设伸缩缝,缝内填2cm厚闭孔泡沫板。浇筑单个混凝土框格尺寸为10m。框格边厚30cm,护肩尺寸为0.5m*0.5m的“L”形。施工前由专业厂家施工,连锁砖大小根据实际厂家尺寸调整。坡比为1:2,地面压实度不小于0.92,铺设0.1m厚C15混凝土垫层,再加铺混凝土框格;坡脚设2m深齿角,宽0.5m;护肩、齿角、框格均采用C25混凝土。 水南寺支沟护村护地坝采用混凝土(C15、C20、C25、C30),坝高5m,顶宽0.8m,底宽4m,地面以下埋深2m,护地坝面、背坡开挖回填土相对密度达0.67。边坡1:0.3,面坡墙趾台阶宽为1m,背坡墙趾台阶宽为1m。坝身每10m设一道沉降缝,缝宽2cm,缝内充填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聚氨酯密封胶进行包裹。墙体排水管坡度为5%,呈梅花状布置,间隔3m,采用φ80PE管,排水管一侧设置三级反滤,用透水土工布包裹。 赛里川支沟护村护地坝采用混凝土(C25),顶宽0.5m,高4.8m,顶宽0.5m,地面以下埋深2m,护地坝面、背坡开挖回填土相对密度达0.67。边坡1:0.5,面坡墙趾台阶宽为0.4m,背坡墙趾台阶宽为0.3m。坝身每10m设一道沉降缝,缝宽2cm,缝内充填高压聚乙烯闭孔泡沫塑料板,聚氨酯密封胶进行包裹。墙体排水管坡度为5%,呈梅花状布置,间隔3m,采用PVC管,排水管一侧设置三级反滤,用透水土工布包裹。 |
| 因工程优化工程量施工方案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采取的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小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活动中产生的扬尘,严格落实《报告表》要求采取抑尘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颗粒物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其中盥洗废水泼洒抑尘,其余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报告表》要求,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20.4.1)要求执行 本工程施工期土料、石料未露天堆放,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针对进入施工场地内外的主要运输道路应经常洒水清扫。 对施工运输期间经过保护目标处的车辆严格控制车速,来往于各施工场地卡车上的多尘物料均用帆布遮盖,并洒水以控制扬尘。 施工人员租用民房,生活污水中的盥洗废水泼洒抑尘,其余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车辆检查维护和保养,距离敏感点较近的施工区域,产噪设备在临近居民点处应分散布置并对产噪设备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2.5m。 疏浚河道时产生的砂石用于回填,剩余部分运至施工区附近的弃土天然沟道内,不在施工现场存放,不在施工现场存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垃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实际建设过程中未设施工营地,工作人员租赁附近民房。项目临时占地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河道两侧公路,施工道路和临时堆场等在河道内实现,施工完成后进行生态恢复,恢复临时占地原有功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否 | 实际建设情况:否 |
| 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废气治理设施 | 《**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20.4.1) | 严格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20.4.1)要求执行 本工程施工期土料、石料未露天堆放,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针对进入施工场地内外的主要运输道路应经常洒水清扫。 对施工运输期间经过保护目标处的车辆严格控制车速,来往于各施工场地卡车上的多尘物料均用帆布遮盖,并洒水以控制扬尘。 | /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 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车辆检查维护和保养,距离敏感点较近的施工区域,产噪设备在临近居民点处应分散布置并对产噪设备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2.5m。 | / |
| 1 | 疏浚河道时产生的砂石用于回填,剩余部分运至施工区附近的弃土天然沟道内,不在施工现场存放,严禁倾倒在河道内。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垃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疏浚河道时产生的砂石用于回填,剩余部分运至施工区附近的弃土天然沟道内,不在施工现场存放,不在施工现场存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垃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1 | 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临时占地清除地表建筑物和垃圾,进行耕地复垦。河道内施工选择在枯水期进行,减轻施工活动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维护及冲洗应到施工场区外的修理及洗车场所,严禁在施工场区内进行。施工原材料临时堆放点设置导流沟,进行苫盖和降尘,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造成污染。 | 实际建设过程中未设施工营地,工作人员租赁附近民房。项目临时占地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河道两侧公路,施工道路和临时堆场等在河道内实现,施工完成后进行生态恢复,恢复临时占地原有功能。施工期河流水质未受到明显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维护及冲洗在厂区外的修理及洗车场所。施工原材料临时堆放点设置导流沟,进行苫盖和降尘。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植被恢复、耕地复,施工道路迹地恢复、施工区临近水域的位置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水土保持措施如防尘网苫盖和开挖排水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实际建设过程中未设施工营地,工作人员租赁附近民房。项目临时占地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河道两侧公路,施工道路和临时堆场等在河道内实现,施工完成后进行生态恢复,恢复临时占地原有功能。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