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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废物资比价的公告
****集团拟对1批报废物资的回收服务开展比价,相关比****园区****公司实施。在有效报价中,选取总价报价最高的1名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作为相应入围服务商。
一、服务需求
本次拟处置报废物资共计81项(附件1),具体包括数据采集仪、硫化氢自动分析仪、垃圾处理设施除臭项目设备类、空压机等设备,具体数量和状态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经营范围须具有再生**回收等相关资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若委托代理人参加,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2)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服务商参加比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具体内容详见通知要求。
三、实物查勘
有意参与本次比价的服务商,可于2026年1月28日-1月30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园区****公司现场查勘报废物资情况,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38****1069。
实物查勘为参与比价活动的必须环节。实物查勘后,应出具《实物查勘确认函》(附件3),并作为报价文件组成部分同步提供。未提供《实物查勘确认函》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控制总价
本批报废物资回收款报价不得低于25271.98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计量方式
报废物资以资产为计量单位,具体重量等情况由服务商在实物查勘环节自行计量或预估,计量或预估的差异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3.费用承担
过程中产生的装卸费、运输费、计量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服务商承担。
4.税率
报价为含税价,报价时的增值税税率统一按照13%计算,具体开票税率以合同双方约定为准。
五、比价安排
1.比价材料构成
比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单(附件4)。
(2)资格证明文件。
(3)《实物查勘确认函》。
2.比价材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4日期间接收比价材料。服务商可将比价材料邮寄、快递或送达至指定地点:**市**区台****处理厂,联系人:陈丽丽,联系电话:176****0448。规定期间以外发送的比价材料为无效报价。
3.服务商确定方式
****小组共同开启报价文件并确认报价金额,报价最高者为入围服务商。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两个单位或以上的,****小组电话联系相同最高报价者进行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竞得。
服务商资质、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无效。
六、其他
1.报价单位的报价视为充分了解报废物资情况,已充分考虑磨损、破损等因素对价格的影响,最终报价为合同的执行价。违反最终报价的报价单位,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有权拒绝相关**。
2.入围服务商确定后,签约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并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
3.报价单位须在合同(附件5)签订后5****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100%报废物资回收款,****集团在收到报废物资回收款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