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要求,实行挂网产品动态调整,**省挂网议价药品价格补充完善(****)信息审核工作已完成。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和采购类别调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企业查看**省挂网议价药品价格补充完善(****)信息审核结果表。
二、公示期: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5日。
1.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2026年2月5日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126.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省挂网议价药品价格补充完善(****)+企业名称+申诉质疑”
2.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4)提交申诉、质疑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
三、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按照处理结果通知或公告执行,不在本批次采购类别调整范围内。审核不通过的本批药品,暂不进行采购类别调整。
四、采购类别调整
经审核通过,不包含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将于2026年2月9日起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行采购类别调整。
五、挂网药品出现新的**最低价,应在30天内提出调价申请。如出现瞒报、谎报、错报、漏报等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
申诉、质疑咨询联系电话:综合监管科0871-****0065、****2056
交易咨询联系电话:0871-****6934、****8795、****3372、****7873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9183、****5512
联系地址:**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省政府****中心710、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