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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工程名称 | 变更内容 | 变更原因 | 变更依据 | 变更结果 | 论证会议纪要 (文号) | 备注 |
| 1 | ****园区临港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二期)PPP项目景江大道(纬十一路—景州大道)工程 | 对该项目景江大道(纬十一路-景州大道)(K4+737.56-K5+300)段排水工程调整设计变更 | 根据《**东部**六景片区建设项目第九次专题会会议纪要》(〔2023〕33号)文件精神,景四路(K5+300-景州大道段)优化全段排水平面布置及埋深。景四路(K4+737.56-K5+300)作为景四路(K5+300-景州大道段)的下游,需相应变更调整。同时,考虑到近期景十五路启动建设计划,其污水设计方案为排入景江大道东西段(K4+737.560-K5+300)设计污水管,因此本项目污水管管径需要调整。 | 《**东部**六景片区建设项目第九次专题会会议纪要》(〔2023〕33号)、《**东部**建设项目2025年第七次专题会会议纪要》(〔2025〕79号) | 原则同意 | 南住建纪要 〔2025〕372号 | |
| 2 | **西路片区**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规划1路工程 | 该项目涉及弱电通信线路迁改方案设计变更 | 项目红线范围内存在涉及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等经营性通信弱电线路影响施工,需要迁改。 | 南重点办纪要〔2025〕296号 | 原则同意 | 南住建纪要 〔2025〕384号 | |
| 3 | 邕宾路改扩建工程(厢竹大道-金仑路)(K3+581.88-金仑路)工程 | 该项目涉及弱电通信线路迁改方案设计变更 | 项目施工红线范围内存在弱电通信管线及设施影响主体工程施工,需进行迁改。 | 南重点办纪要〔2025〕368号 | 原则同意 | 南住建纪要 〔2025〕432号 | |
| 4 | 2023年**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区第二片区与**、**、**片区一期工程 | 1.设计图补充说明各设计图实际尺寸和工程量以实际现场绘制的竣工图及现场收单方为准;2.增加屋面女儿墙成品滴水线;3.鑫金丽园小区屋面翻新,排气管增加透气管四周砌筑方形基墩,增加2#楼、3#楼女儿墙侧墙伸缩缝做法,阳台板防水做法原设计涂刷防水砂浆,改为铺设一道防水卷材后采用水泥砂浆保护层,6#楼两住户屋面取消屋面翻新;4.墙面及天棚老化起粉部位在铲除前先进行切割缝,形成分隔线后再进行铲除抹灰层;5.**市**公寓小区增加屋面珍珠岩层拆除,取消3楼平台天面改造;6.**海关**住宅区1栋增加楼层入户通道墙面及天棚翻新等共10项变更。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市老旧办专题会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需对2023年**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区第二片区与**、**、**片区—一期工程进行设计变更。 | 南老旧办〔2024〕10号、南老旧办〔2024〕21号、南住建纪要〔2025〕229号 | 原则同意 | 南住建纪要 〔2025〕432号 | |
| 5 | 张村至六景连接通道农民安置房项目房建工程(一期)工程 | 项目涉及边坡增设栏杆及防护措施设计变更 | 项目红线外总平地面与相邻地块存在较大高差,需增设永久性围栏、建筑红线外边坡面增加防护措施。 | 《**东部**建设项目2025年第八次专题会议纪要》(〔2025〕85号) | 原则同意 | 南住建纪要 〔2025〕438号 | |
| 6 | **市白沙半岛片区**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小区8号地块配套基础设施-纵一路项目 | 该项目涉及国防通信管线迁改方案设计变更 | 项目建设范围内存在国防通信管线,影响主体实施,需要进行迁改。 | 南重点办纪要〔2025〕356号 | 原则同意 | 南住建纪要 〔2025〕455号 | |
| 7 | 长堽村五组**村改造片区—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二路项目 | 该项目涉及10kV及以下线路迁改工程方案论证设计变更 | 经现场勘查发现,该项目用****供电局电力线路影响项目实施,需进行永久一次性迁改。 | **改指办纪〔2024〕79号 | 原则同意 | 南住建纪要 〔2025〕455号 | |
| 8 | **市白沙半岛片区**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小区(地块7) | 基础范围底下超挖至持力层以下0.3米,再用C15混凝土回填至基础设计底面标高及基础边超挖部分。 | 该工程主楼范围外地下室采用防水板+独立基础的基础形式,以黏土3为持力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225kPa,在基础说明第3条提供如下做法:当基坑开挖深度超过基础底面标高,且超挖深度≤1.5米即满足承载力要求时,应采用C25混凝土从持力层回填至基础设计底面标高后再进行基础浇筑,混凝土垫层每边宽度超出基础边300mm。当基坑开挖深度超过基础底面标高,且超挖深度>1.5米仍然不满足承载力要求时,应进行处理。 | 南重点办纪要〔2025〕412号 | 原则同意 | 南住建纪要 〔2025〕456号 | |
| 9 | 2022年**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路2号小区示范点 | 1.楼栋主体改造项目调整工程做法、改造12项,包括楼梯间墙面顶棚翻新腻子改用外墙腻子;不上人屋面翻新混凝土保护层增设钢筋网片;设计图外墙翻新做法,明确涂料为外墙弹性真石漆;维修更换楼梯扶手,明确楼梯栏杆更换为不锈钢栏杆;外墙翻新在基面处理时增加外墙清洗等; 2.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调整工程做法、改造12项,包括原小区单车棚维修更换破损部件;大门增加拆除重建两边柱子、增加小区铭牌、增加人车分流道闸;全新车行沥青路面做法在300厚碎砾石层上增加150厚混凝土等。 | 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市老旧办专题会研究、小区居民意愿和现场实际情况,需对2022年**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路2号小区示范点进行设计变更。 | 南老旧办〔2024〕5号、南老旧办〔2024〕8号、南老旧办〔2024〕15号 | 原则同意 | 南住建纪要 〔2025〕4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