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至**那卜****公司
特种车辆采购候选人公示
**-**高速公路**至**那卜****公司特种车辆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采购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2026年1月29日17时10分至2026年2月2日8时00分
二、成交候选人
| 采购包 | 成交候选人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报价(元) |
| 一 | 1 | ****公司 | ****000 |
| 2 | ******公司 | ****000 | |
| 3 | **市****公司 | ****500 |
澄清情况说明
对1月22日采购公告文件车辆的发动机型号有误MC07H60-61更改为MC07H.35-61,采购人进行修改在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取消特种设备合格证书提供,在评标过程中由于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报价金额是¥****500与大写的数字壹佰肆拾壹万伍仟元整(其中不含税价为:¥****159.29;增值税税额为:¥144840.41)不符合更改为报价金额¥ ****000.00壹佰肆拾壹万伍仟元整,其中不含税价为:(¥****159.29;增值税税额为:¥144840.71)。 已提交澄清问题情况说明。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如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集团电子招采平台 ((https://ebidding.****.com/))“质疑投诉”环节内提出,同时将异议函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应与上传至电子招采系统的内容一致)以邮寄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寄给受理机构,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异议函内容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三)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指挥部
递交地址:**市**县新圩镇灵****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99****0330
电子邮箱: ****@qq.com
四、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7-****061(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采购人: ****
**-**高速公路******指挥部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