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调整更新的通知》(闽人社办〔2025〕100号)及《**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32号)相关规定,****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现就2026年度重点就业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公开征集符合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供应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购买服务项目
2026年度重点就业服务项目(含城镇新增就业数据调查服务、入企就业政策宣传服务、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活动三项子项目)
二、购买单位
****社会保障局
三、购买内容及关键要求
|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关键要求 |
| 1.城镇新增就业数据调查服务 | 完成符合城镇新增就业统计口径的企业用工无参保、个体工商户及雇工、省市下发、在建项目等数据采集工作 | 采集符合城镇新增就业统计口径数据≥1000条或2026年12月1日前完成全年指标 |
| 2.入企就业政策宣传服务 | 深入企业开展就业政策宣传、调研、需求对接等活动 | 覆盖企业≥200家(其中食用菌相关企业≥80家),入企次数≥500次(同一企业入企次数累计超过3次的,按3次计算) |
| 3.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活动 | 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帮扶 | 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0%,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率100%;就业困难人员新认定且帮扶≥100人,或两项任务均完成全年指标 |
服务对象及区域:**县域内各企业、个体工商户、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
服务模式:整体打包,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全程承办。
四、服务期限
2026年2月至2026年12月
五、预算金额
合计人民币110000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其中:
1.城镇新增就业数据调查服务:50000元;
2.入企就业政策宣传服务:40000元;
3.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活动:20000元。
六、资金来源
省级就业补助资金
七、结算办法
1.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未完成任务扣减规则执行:若某一项子项目未达到约定关键要求(含未完成量化指标或未达成全年核定指标任务),则按该子项目对应的预算金额全额扣减费用(扣减总额不超过实际中标金额)。
2.项目全部完成后,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提交的成果报告(含数据汇总表、入企记录台账、重点群体帮扶台账、影像资料等)进行验收评估,根据服务协议、实施计划及实际完成情况据实结算。
3.结算方式:验收合格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供应商指定对公账户。
八、有关工作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单位业务指导及协议约定开展工作,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报备,确保资质合法有效、服务流程合规。
2.调查统计数据、采集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存在数据造假、虚假入企、敷衍帮扶等违法违规行为。
3.建立完善的信息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企业商业信息、个人身份信息等敏感数据,不得泄露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4.供应商如有未按序时进度推进工作、数据造假、泄露敏感信息等行为,采购单位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仅支付实际完成合格部分的费用,并依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每个子项目完成后按要求提交完整成果资料,接受采购单位考核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服务,需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未完成项目任务扣减费用。
九、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人力**服务、就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社会调查等相关内容;若涉及特定资质要求的,需提供对应有效资质证明。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及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3.拥有开展就业服务、企业调研、数据统计的专业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务合同),熟悉就业统计口径、就业惠企政策及**县企业用工特点。
4.具备中华人民**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第二类增值电信****中心业务)。
5.具备完善的数据采集、整理、保密管理体系,能够保障企业及个人信息安全,提供规范的数据存储与上报渠道。
6.拥有丰富的政企对接服务经验,近2年内至少成功承接过1项县级及以上就业服务类项目。
十、评审办法
1.本项目由****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牵头,由****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财务和基金监督股、****中心等****小组。
2.评审采用最低价法,****小组审查确定报价最低且符合本公告第九项资格条件的单位为中标单位。
3.中标结果以《中标通知书》形式书面通知中标单位。
十一、截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6年2月5日17时30分止。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报价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后送****服务中心统计培训股,并提交有效资质证明材料(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团队证明、过往项目业绩证明等)。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3-****679
地址:**县**街道六一四路中路八支二弄13号4楼****服务中心)
十三、响应须知
1.响应单位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响应单位按要求填写产品单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及其他事项。响应文件中注明的响应价格、数值等大小写不符的,以大写金额、数值为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概由响应单位负责。
2.响应委托:如响应单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3.响应文件须对采购单位的具体采购内容有实质性响应,包括所有服务项目的实施计划、服务标准、单价、结算方式、完成时限等,所有报价均为含****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4.无论响应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响应单位自行承担与参加本次响应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
5.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单位对采购内容有疑问时可咨询采购单位。
6.响应以后,如果响应单位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可予以接受,但不退回响应文件:(1)响应单位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单位,以替代原有的响应书;(2)撤回响应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但开启后不得撤回响应。
7.本次采购服务金额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金额110000元(壹拾壹万元人民币)。
****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9日
附件:
XXX有限公司采购报价单
| 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
| 报价公司 | |||
| 公司地址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采购服务名称 | 2026年度重点就业服务项目(含城镇新增就业数据调查服务、入企就业政策宣传服务、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活动三项子项目) | ||
| 报价金额(元) | |||
| 报价金额(大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