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一九八医院项目(基础设施综合整治)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审批
湖南-郴州-北湖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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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础设施综合整治)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5-10-21 15:15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项目(基础设施综合整治)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309办公室 邮编:423000

联系电话:0735-****0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项目(基础设施综合整治)

建设地点

**市拥军路8号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136629.3m2,始建于1971年,因当时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尚未开展,项目并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医院内设施老化,为满足正常运行,拟总投资4960.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7万元)进行基础设施综合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开放床位300张,设置门诊楼,医技楼(包括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住院楼,内科楼,肿瘤科、****中心、康养中心、消毒供应室、废水处理站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施工期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治因施工对水环境、空气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造成的影响,杜绝环境污染。

(二)运营期: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院内雨水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医院综合废水(病床废水、门诊废水、检验废水、洗衣房废水)与生活污水及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再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排****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二者取严)。

2、项目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通过加盖封闭,投加除臭剂,加强通风,加强周围绿化等措施,外排废气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的要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

3、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同时加强院内人员活动噪声管理,厂界东、西、北面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南面须满足4a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检验废弃物、废药物、废药品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收集、贮存,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和清运处置;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置;餐厨垃圾等交由回收单位处置;中药渣、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项目购置、使用放射性检验仪器设备,应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本报告表审批意见不含辐射审核意见。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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