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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7648-5 | 建设单位法人:王传国 |
| 王传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黄安镇于楼村 |
| 国化包装设备更新智能化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26--053塑料制品业292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黄安镇于楼村 |
| 经度:115.78068 纬度: 35.40891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30 |
| 菏郓环审〔2024〕10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0764855001W |
| 2025-07-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318 |
| 265.9 | 运营单位名称:**** |
| ****7648-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7648-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MA3P9MKH-0 | 竣工时间:2025-12-10 |
| 2025-12-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21 |
| 2025-12-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4867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500平方米,高标准翻新改造提升厂房6000平方米,硬化地面5500平方米,淘汰、更新吹塑设备20台、注塑设备6台及空调等相关配套辅助设备,改进了生产工艺,提升了产品质量。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500平方米,高标准翻新改造提升厂房6000平方米,硬化地面5500平方米,淘汰、更新吹塑设备20台、注塑设备6台及空调等相关配套辅助设备,改进了生产工艺,提升了产品质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上料-注塑-吹塑、冷却-氟化、氮洗-检验、修口-破碎-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上料-注塑-吹塑、冷却-氟化、氮洗-检验、修口-破碎-包装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处理: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车间封闭,破碎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吹塑、注塑工序产生的VOCS经车间封闭,吹塑、注塑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氟化工序产生的氟化物经氟化装置密闭,废气通过负压收集管道收集进入四级碱液喷淋吸收塔(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废水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碱液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固废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其他固废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噪声处理:基础减振、隔音、集中布置、绿化吸声等降噪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处理:1#生产车间吹塑、注塑工序产生的VOCS经车间封闭,吹塑、注塑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2#、3#生产车间吹塑、注塑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2#、3#车间氟化工序产生的氟化物经氟化装置密闭,废气通过负压收集管道收集进入四级碱液喷淋吸收塔(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1#车间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车间封闭,破碎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2#、3#车间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车间封闭,破碎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水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碱液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固废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其他固废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噪声处理:基础减振、隔音、集中布置、绿化吸声等降噪措施。 |
| 新增3台破碎机配套除尘设备,1套四级活性炭变为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污染物排放未增加,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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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413.86 | 2668.67 | 0 | 2413.86 | 0 | 2668.67 | 254.81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048 | 0.0003 | 0 | 0.0048 | 0 | 0 | -0.005 | / |
| 0.0896 | 0.085 | 0 | 0.0896 | 0 | 0.085 | -0.005 | / |
| 0.1088 | 0.014 | 0 | 0.1088 | 0 | 0.014 | -0.095 | / |
| 1 | 本项目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对全厂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冷却水为清洁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碱液喷淋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 无 | 本项目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对全厂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冷却水为清洁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碱液喷淋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 无 |
| 1 | 1#生产车间吹塑、注塑工序产生的VOCS经车间封闭,吹塑、注塑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2#、3#生产车间吹塑、注塑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2#、3#车间氟化工序产生的氟化物经氟化装置密闭,废气通过负压收集管道收集进入四级碱液喷淋吸收塔(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1#车间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车间封闭,破碎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2#、3#车间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车间封闭,破碎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 (1)废气:排气筒DA001有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其它行业的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60mg/m3、3kg/h)。 排气筒DA002有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其它行业的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60mg/m3、3kg/h)。 排气筒DA003有组织氟化物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 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浓度限值:6mg/m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15m排气筒排放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限值(速率限值0.10kg/h)。 排气筒DA004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3.5kg/h); 无组织颗粒物、氟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氟化物:0.02mg/m3);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 (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监控处1小时平均浓度非甲烷总烃:≤6.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非甲烷总烃:≤20mg/m3)。 | 1#生产车间吹塑、注塑工序产生的VOCS经车间封闭,吹塑、注塑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2#、3#生产车间吹塑、注塑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2)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2#、3#车间氟化工序产生的氟化物经氟化装置密闭,废气通过负压收集管道收集进入四级碱液喷淋吸收塔(TA003)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1#车间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车间封闭,破碎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2#、3#车间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车间封闭,破碎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 有组织废气:本项目全年生产时间300d(2400h),实际年产生废气总量2668.67万m3,DA001排气筒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4.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57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其它行业的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60mg/m3、3kg/h)(浓度限值:60mg/m3速率限值3.0kg/h)。DA002排气筒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4.9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6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其它行业的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60mg/m3、3kg/h)(浓度限值:60mg/m3速率限值3.0kg/h)。DA003排气筒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3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51kg/h,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 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浓度限值:6mg/m3)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1 15m排气筒排放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限值(速率限值0.10kg/h)。DA004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4kg/h,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3.5kg/h)。 2.无组织废气:本项目厂界监测点,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86mg/m3,氟化物浓度最大值为0.000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氟化物:0.02mg/m3),VOCs浓度最大值为1.75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 (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厂区内VOCs浓度最大值为2.52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监控处1小时平均浓度非甲烷总烃:≤6.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非甲烷总烃:≤20mg/m3)。 |
| 1 | 基础减振、隔音、集中布置、绿化吸声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基础减振、隔音、集中布置、绿化吸声等降噪措施。 | 验收检测期间,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1~58dB(A),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厂界噪声达标。 |
| 1 | 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分别按照要求做好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 | 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分别按照要求做好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 |
| 1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机头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灰、除氟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购站。机头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灰收集后经破碎回用于生产。除氟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一般固废间,****建材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本项目各类固废处置合理。对于一般固废,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采用库房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过程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规范管理。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机头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灰、除氟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购站。机头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灰收集后经破碎回用于生产。除氟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一般固废间,****建材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本项目各类固废处置合理。对于一般固废,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采用库房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过程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规范管理。 |
| 1 |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控,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控,设置三级防控体系,配套应急装备,对各风险源建立并落实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与所在区域建立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防止事故发生。 |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控,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控,设置三级防控体系,配套应急装备,对各风险源建立并落实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与所在区域建立风险应急联动机制,防止事故发生。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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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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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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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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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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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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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