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S211、S566**区保和至仰天湖公路(三期工程)三期一段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309办公室 邮编:423000
联系电话:0735-****0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S211、S566**区保和至仰天湖公路(三期工程)三期一段工程项目 |
| 建设地点 | 主要位于****湖区保和村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总用地面积8.71hm2(新增用地3.09hm2)。项目总投资5255.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万元),公路起于**区保和乡沙元里,顺接S211(老路桩号K230+375),路线沿S211老路展线,经**村、大律村、**县正和镇新芦村、止于月峰村龙形垚,顺接二期工程,道路设计起点坐标为E112°51'41.477",N25°41'15.502",终点坐标为E112°50'50.025",N25°38'57.077"。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施工期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治因施工对水环境、空气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造成的影响,杜绝环境污染。 (二)运营期: 1.项目路面水采用集中排水和分散排水两种形式,道路两侧设排水边沟,应加强道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对排水边沟网定期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定期检查、维护沿线的给排水工程设施,出现破损应及时修补。 2.项目采取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力度;推广使用高品质燃油,提高机动车尾气处理效率;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扫;对运载容易产生扬尘物品的车辆进行覆盖保护等措施,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3.项目采取加强交通管理、路面养护及跟踪监测等降噪措施,噪声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4a类标准。 4.项目沿线垃圾经养护人员清扫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