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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9019083 | 建设单位法人:相博 |
| 葛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县 |
| 火站镇**北路2331号 |
| 红南库监1井钻井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B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县 连木沁镇 |
| 经度:90.****440 纬度: 42.****46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31 |
| 吐市环监函〔2025〕7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46 |
| 71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采油管理区 |
| 916********901908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水清清环境****公司 |
| 916********187205N | 验收监测单位:**水清清环境****公司 |
| 916********187205N | 竣工时间:2025-09-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project-16/349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钻1口井,设计井深1700m | 实际建设情况:新钻1口井,实际井深1500m |
| 油田内部计划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常规钻井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常规钻井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低速慢行,不得超载,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加盖遮盖物,最大限度防止扬尘扩散,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车辆尾气、柴油机及施工机械废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的标准要求;柴油储罐密闭,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的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钻井液循环利用,施工结束最终分离的钻井废水收集至专用储罐后由罐车拉运至红连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办公区设生活污水收集池,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神泉葡北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不得外排;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钻井平台、泥浆不落地系统区、罐区、岩屑临时存放区、临时危废间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钻井期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固相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用于铺路、铺垫井场等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填埋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防渗材料、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拟建临时危废贮存间,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钻井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对钻机、泵等设备增加隔振垫、弹性塑料等减振措施,施工期噪声满足《****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限值要求;严格落实生态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充分利用现有周边道路,井场选址利用现有工业场地,不新增占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禁止在施工场地外随意行车、乱碾乱压,不得随意取弃土,不得破坏场地外的植被,减少生态扰动面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惊扰、猎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减少水土流失。按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GBT/43936-2024)等要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 实际建设情况:钻井期间的废气主要来源于钻井作业时柴油机组的燃烧废气、汽车尾气、施工扬尘。柴油机组和汽车使用的是合格油品,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验收监测期间,红南库监1井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5.9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钻井期间的废水主要来源于钻井作业时产生的钻井废水和生活污水。井场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进入不落地处理系统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循环利用,完井后废水通过罐车拉运****处理站进行处理,不外排。钻井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暂存生活污水收集池,采取密闭式吸污罐车定期拉运至神泉葡北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不外排;本工程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泥浆不落地系统区、罐区、岩屑临时存放区、临时危废间等地面均按相关要求采用环保防渗膜防渗,防止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弃泥浆、钻井岩屑、生活垃圾和废防渗材料、废机油。本工程废弃水基非磺化泥浆,同岩屑一起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处理,经泥浆不落地装置处理,处理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后综合利用;井场和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拉运****填埋场。钻井期间沾油的废防渗材料、废机油委托****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本工程钻井期噪声主要产生于钻井作业及道路建设等施工活动中。其噪声源主要包括钻井中的柴油发电机、柴油机及钻井设备,以及建设中的挖土机、推土机、轮式装载车等。在钻井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有效降低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且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钻井期间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本工程施工期充分利用现有周边道路,井场选址利用现有工业场地,不新增占地,土地征用及补偿已按照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进行,由相关部门许可后开工建设;施工期未破坏占地范围外的自然植被;工程弃土用于场地平整,避免长时间堆放,堆放时尽量减小堆放坡度;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及环保意识,未捕猎野生动物;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辟道路,防止扩大土壤的破坏范围;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和恢复,减少水土流失,植被自然恢复中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钻井工程特点和经验,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2022年4月29日,中国石****公司****公司**采油管理区制定并颁布了《**采油管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2年5月9****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目前正在修编。****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并编制成册;配置健全的消防设施;对于阀门、压力容器等隐患设备定期巡检,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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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废气治理措施 |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钻井期间的废气主要来源于钻井作业时柴油机组的燃烧废气、汽车尾气、施工扬尘。柴油机组和汽车使用的是合格油品,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 验收监测期间:红南库监1井场界外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5.9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硫化氢监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71-2008) | 本工程钻井期噪声主要产生于钻井作业及道路建设等施工活动中。其噪声源主要包括钻井中的柴油发电机、柴油机及钻井设备,以及建设中的挖土机、推土机、轮式装载车等。在钻井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和设备维护,有效降低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且井场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钻井期间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 验收监测期间:红南库监1井厂界外四周两天昼间、夜间的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71-2008)2类标准 |
| 1 | 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钻井期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固相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用于铺路、铺垫井场等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填埋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防渗材料、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拟建临时危废贮存间,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 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弃泥浆、钻井岩屑、生活垃圾和废防渗材料、废机油。本工程废弃水基非磺化泥浆,同岩屑一起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处理,经泥浆不落地装置处理,处理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后综合利用;井场和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拉运****填埋场。钻井期间沾油的废防渗材料、废机油委托****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
| 1 | 严格落实生态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充分利用现有周边道路,井场选址利用现有工业场地,不新增占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禁止在施工场地外随意行车、乱碾乱压,不得随意取弃土,不得破坏场地外的植被,减少生态扰动面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惊扰、猎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减少水土流失。按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GBT/43936-2024)等要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 本工程施工期充分利用现有周边道路,井场选址利用现有工业场地,不新增占地,土地征用及补偿已按照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进行,由相关部门许可后开工建设;施工期未破坏占地范围外的自然植被;工程弃土用于场地平整,避免长时间堆放,堆放时尽量减小堆放坡度;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及环保意识,未捕猎野生动物;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辟道路,防止扩大土壤的破坏范围;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和恢复,减少水土流失,植被自然恢复中 |
| 1 | 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根据钻井工程特点和经验,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2022年4月29日,中国石****公司****公司**采油管理区制定并颁布了《**采油管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2年5月9****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目前正在修编。****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并编制成册;配置健全的消防设施;对于阀门、压力容器等隐患设备定期巡检,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
| 1.本项目钻井液循环利用,施工结束最终分离的钻井废水收集至专用储罐后由罐车拉运至红连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办公区设生活污水收集池,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神泉葡北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不得外排。2.本项目钻井期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固相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标准限值后用于铺路、铺垫井场等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填埋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防渗材料、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拟建临时危废贮存间,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钻井期间的废水主要来源于钻井作业时产生的钻井废水和生活污水。井场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进入不落地处理系统处理,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循环利用,完井后废水通过罐车拉运****处理站进行处理,不外排。钻井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暂存生活污水收集池,采取密闭式吸污罐车定期拉运至神泉葡北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不外排。2.井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弃泥浆、钻井岩屑、生活垃圾和废防渗材料、废机油。本工程废弃水基非磺化泥浆,同岩屑一起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处理,经泥浆不落地装置处理,处理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后综合利用;井场和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拉运****填埋场。钻井期间沾油的废防渗材料、废机油委托****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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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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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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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生态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充分利用现有周边道路,井场选址利用现有工业场地,不新增占地;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禁止在施工场地外随意行车、乱碾乱压,不得随意取弃土,不得破坏场地外的植被,减少生态扰动面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惊扰、猎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减少水土流失。按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石油天然气项目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技术规范》(GBT/43936-2024)等要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工程施工期充分利用现有周边道路,井场选址利用现有工业场地,不新增占地,土地征用及补偿已按照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进行,由相关部门许可后开工建设;施工期未破坏占地范围外的自然植被;工程弃土用于场地平整,避免长时间堆放,堆放时尽量减小堆放坡度;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及环保意识,未捕猎野生动物;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辟道路,防止扩大土壤的破坏范围;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和恢复,减少水土流失,植被自然恢复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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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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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操作管理水平,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及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钻井工程特点和经验,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2022年4月29日,中国石****公司****公司**采油管理区制定并颁布了《**采油管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2年5月9****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目前正在修编。****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并编制成册;配置健全的消防设施;对于阀门、压力容器等隐患设备定期巡检,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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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