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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29日-2026年2月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5158****中心)
传 真:029-****5158
邮 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经开区**八路95号(710077)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 **县西****发展中心 西部智****处理厂工程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市环批复〔2026〕15号 | 2026/1/23 |
| 2 | ****关于 ****公司**市燃气 安全提升高压管网建设工程(**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批复〔2026〕17号 | 2026/1/27 |
| 3 | ****关于 ******公司 新增X射线探伤及工业CT核技术利用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批复〔2026〕18号 | 2026/1/27 |
相关附件:
市环批复〔2026〕15号**县西****发展中心西部智****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