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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24MA5KER0M48 | 建设单位法人:李世应 |
| 零连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 ****市**县足荣镇那亮村那陇屯57号 |
| **县足荣镇那亮村那陇屯牛蛙养殖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5-内陆养殖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412-A0412-内陆养殖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市**县足荣镇那亮村那陇屯57号 |
| 经度:106.73033 纬度: 23.3302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30 |
| 德环管字〔202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0 |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24MA5KER0M4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024MA5KER0M4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118936M | 竣工时间:2024-06-0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2494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牛蛙15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牛蛙15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艺流程简述: ①养蛙池消毒:放苗前,干池每亩用生石灰50~75kg斤进行消毒,一般清池消毒10天即可放苗。 ②幼苗放养:幼蛙期放养密度为每平方米60~80只,随着个体差异的变化,再进行分级分池放养,成蛙期放养密度为每平方米30~40只。 ③蝌蚪饲养:饵料的投喂应做到“四定”,即定点、定时、定量、定质。日投饵量保持在蛙体重的7-15%,投饵量除按蛙体重计算外,还应根据气候、水质及残饵等情况酌量调整,做到少量多次,投喂量以半小时内吃完为宜。每天早、中晚各巡池一次,检查筛绢网是否出现破洞,如果有破损必须马上修复,防止牛蛙外逃。养蛙池一端进水,另一端出水,进出水量保持平衡,且保持水质**。还应注意观察,若牛蛙摄食与活动情况有异常现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④蝌蚪变成幼蛙:蝌蚪饲养到一定阶段变成幼蛙。 ⑤幼蛙分级饲养:在牛蛙饲养过程中,为防止发生互相残食的现象,每隔一段时间要及时将规格相差较大的个体进行筛选分级,把规格相同的牛蛙调整到同一口池进行饲养,防止大蛙吃小蛙,同时注意控制养殖密度。 ⑥疾病防治:在牛蛙养殖过程中要做到“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放养**行清塘消毒,用生石灰进行消毒,杀灭敌害生物和病原体。发现病蛙、病死蛙及时找出隔离,除此之外,还要定时对工具进行消毒,且控制合理的养殖密度。当养至成蛙时,如出现个别歪头和红腿现象,应及时把歪头的牛蛙挑出隔离开。产生的病死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⑦最后将合格的成蛙出售。 | 实际建设情况:工艺流程简述: ①养蛙池消毒:放苗前,干池每亩用生石灰50~75kg斤进行消毒,一般清池消毒10天即可放苗。 ②幼苗放养:幼蛙期放养密度为每平方米60~80只,随着个体差异的变化,再进行分级分池放养,成蛙期放养密度为每平方米30~40只。 ③蝌蚪饲养:饵料的投喂应做到“四定”,即定点、定时、定量、定质。日投饵量保持在蛙体重的7-15%,投饵量除按蛙体重计算外,还应根据气候、水质及残饵等情况酌量调整,做到少量多次,投喂量以半小时内吃完为宜。每天早、中晚各巡池一次,检查筛绢网是否出现破洞,如果有破损必须马上修复,防止牛蛙外逃。养蛙池一端进水,另一端出水,进出水量保持平衡,且保持水质**。还应注意观察,若牛蛙摄食与活动情况有异常现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④蝌蚪变成幼蛙:蝌蚪饲养到一定阶段变成幼蛙。 ⑤幼蛙分级饲养:在牛蛙饲养过程中,为防止发生互相残食的现象,每隔一段时间要及时将规格相差较大的个体进行筛选分级,把规格相同的牛蛙调整到同一口池进行饲养,防止大蛙吃小蛙,同时注意控制养殖密度。 ⑥疾病防治:在牛蛙养殖过程中要做到“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放养**行清塘消毒,用生石灰进行消毒,杀灭敌害生物和病原体。发现病蛙、病死蛙及时找出隔离,除此之外,还要定时对工具进行消毒,且控制合理的养殖密度。当养至成蛙时,如出现个别歪头和红腿现象,应及时把歪头的牛蛙挑出隔离开。产生的病死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⑦最后将合格的成蛙出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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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84-2021)相关标准,按两者最严限值要求执行。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项目养殖废水经配套****设备处理后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监测结果均符合《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84-2021)相关标准要求。氨氮无标准限值要求,其数值仅供参考。 |
| 1 | 通过距离衰减、防护结构的隔声及空气、植被的吸收衰减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 通过距离衰减、防护结构的隔声及空气、植被的吸收衰减等措施 | 项目厂界东、南、西、北面外1m处噪声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死蛙经药物消毒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得随意丢弃。饲料包装袋存放在固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外售;项目尾水系统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由当地农户****养殖场绿化区施肥,不外排。病死蛙应根据《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 | 已落实。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死娃、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淤泥以及饲料包装袋。 (1)生活垃圾 项目工作人员总共2人,垃圾产生量按1kg/人﹒天计,则垃圾产生量约2kg/d(0.6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死蛙 本项目采用科学的养殖及管理,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死娃产生量约0.03t/a。项目产生的死蛙经收集后交由附近村民拿去喂养家禽(详见附件2)。 (3)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淤泥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淤泥约为0.5t/a,定期掏空由当地农户****养殖场绿化区施肥,不外排。 (4)饲料包装袋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饲料包装袋产量约为0.1t/a,****回收站,不外排。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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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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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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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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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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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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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