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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43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办公厅《关于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和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复函》(环办便函〔2025〕4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我局对****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证)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符合变更要求,拟同意持证单位 **** 变更为 **绿****公司 ,其他内容不变。现就该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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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常胜西路20号 邮编:421001
联系电话:0734-****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