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餐饮住宿综合楼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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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1、项目名称:餐饮住宿综合楼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169.00元
3、项目基本情况:****中心餐饮住宿综合楼位于**区杨子路499号,占地面积1364㎡,建筑面积3028㎡,由两栋两层楼和一栋三层楼连在一起的建筑组成,其中服务区面积 1200㎡,含:厨房区域103㎡、就餐区域1100㎡、大厅2个、包厢2个,可同时容纳400人就餐。住宿服务区域面积1026㎡,含:客房36间,其中双人间28间、单人间6间、套房2间,设备设施配套齐全。
4、服务期限:一年。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标准(如有)执行

三、技术规格:

工作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人数,主管1名、大堂经理1名、住宿主管1名、收银员6名(餐饮、住宿)、服务员10名(含主管1名)、厨房团队9人、保洁员4名(餐饮、客房服务)、洗碗工3名。主要管理人员需具有相关经验并满足相应的技能要求。
2、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饮食行业健康证及无犯罪记录证明;除超龄无需参保的人员外,中标人均需为其余人员缴纳社保。所有工作人员基本情况须报采购人备案,并遵守采购单位相关管理制度。
3、中标人务必配备相应数量和专业的服务人员、配备相应资质和技术标准的业务人员以满足用餐、住宿服务的正常需要。
4、采购人对中标人所聘所有人员进行审核过程中或在工作中发现不合要求的,采购人应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2个自然日内停止其在本项目的工作,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及时另派人员接替其工作,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5、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并做到仪表整洁,不留长发长指甲,不留胡子,上班不佩戴饰物,勤洗手。
6、中标人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如果发生工伤及其它安全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7、主管:年龄在18-45岁之间,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较高的处理服务中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及对客沟通能力;热爱服务工作,工作踏实、认真,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8、大堂经理和住宿主管:年龄在18-45岁之间,形象气质佳;大专及以上学历,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管理经验;工作细致认真,敢于大胆管理;****酒店相关业务,懂管理,能吃苦耐劳。
9、服务员:身高:女 1.6 米以上、男 1.7 米以上;年龄在18-45岁之间,形象气质佳,开朗,热情,细心,有亲和力,沟通能力强,有团队**精神,有责任心,有服务意识,踏实,稳重,务实,勤恳,积极向上,吃苦耐劳。
10、厨房人员:男女不限,18-55岁之间,品行优良、身体健康。熟练掌握各种烹饪和面点制作手法,具备一定创新精神。服从管理安排,有一年以上厨房工作经验。
11、收银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形象气质佳,年龄在18-40岁之间;品行优良;身高:女1.6 米以上、男 1.7 米以上;娴熟掌握收银、记帐等业务流程,掌握管理的有关知识。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12、洗碗工和保洁员: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女18-60岁,男18-65岁。
13、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中需要具有能驾驶场内观光车的人员。
14、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中需要具有关于食品安全等相关经验的人员。
15、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中需要具有能使用标准普通话主持安席仪式和致辞的人员。
16、本项目住宿前台岗位需全年度每日24小时服务,中标人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提供7×24小时服务值守,保证服务能正常提供。若因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服务而造成事故及投诉的,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17、乙方需在合同生效后,向甲方提交所有工作人员的《备案表》(含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岗位资质证书),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乙方需3日内更换。
卫生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验收、清洗、加工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各种工具、餐具、容器应及时清洗,并严格进行消毒,同时注意环境卫生,经常清洗,保持干净。
2、保持环境清洁,对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实行分层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3、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弃放,并做好厨余垃圾的收集处理,油烟、污水按上级环保部门要求达标无害排放。
4、做好区域内除虫害工作(蟑螂、老鼠、苍蝇、蚂蚁等)。做好烟道除垢、地沟油污等日常清理工作。
安全管理要求
(一)生产安全要求
1、中标人应配备具备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用气安全管理能力资质的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食品、消防和燃气用气等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2、严格控制和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安全,禁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3、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原料控制要求、过程控制要求等,严禁使用任何过期、变质、受污染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中标人应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源、货源,对易燃物品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确保安全无事故。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二)消防安全要求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设置楼层火警疏散平面图,建立消防、安防等设施设备日常巡视检查制度及各类应急救援预案,保留相关记录。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熟练掌握消防监控报警、干式灭火(气体)、湿式灭火(喷淋)、防排烟及消防栓五个系统的作用、位置和操作方法。
3、****服务区****服务区域配装的防毒面具、烟感、喷淋设施的使用。对服务区域内所有灭火器材、防毒面具的存放地点、有效期和数量建立台帐,并负责到期及时提醒更换。
4、每周进行1次消防设备、设施巡视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及时整改火险隐患,监控动火和易燃易爆用品存放情况,保持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畅通。重大节日前配合采购人进行节日消防安全大检查,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5、做好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加强服务人员消防意识和技能培训,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团队服务人员防火、灭火技能。
6、制定应急抢险措施,当发生火灾报警时,应能按应急方案的要求采取现场补救、紧急疏散、对外联系协调等有效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启动应急电源,控制事故发展,将损失降到最低。
双方权利义务
1、本项目合同期内,相关的场所由采购人提供。现有的加工设施设备和用具中标人均可无偿使用。
2、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经营服务进行实时监督,中标人应配合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3、中标人负责管理、组建服务团队,负责员工配置、工资、福利待遇、住宿、服装及人事、劳资、社保等所有关系及相关业务的办理。中标人须按月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及其他相关待遇,不得拖欠。
4、中标人须保护好经营区域财产安全,因管理不善、盗窃等引起财产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因中标人员工原因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相应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立即通知并跟换服务人员:
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服务要求的。
②严重违反采购人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7、中标人不得将采购人委托经营管理的资产用于抵押和转移及设定其他权利。合同期满后,中标人应确保全部设备齐全,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的所有财产按照双方确认的台账清点造册移交采购人,并确保相关资产能正常运营,如有遗失和损坏,应予以赔偿。
8、中标人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
①未取得经营相关资质或超过有效期内运行的;
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结构或人为损坏的结构、装修及设备、设施;或者将的资产用于抵押或转移及设定其他权利的;
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和价格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
9、采购人如遇机构改革、办公场地或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因素,采购人可视情况调整委托运行管理模式或终止此委托经营合同。如需终止合同,采购人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人。
10、中标人不得将本合同约定项目直接或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11、采购人只提供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内的餐饮,不提供服务人员的住宿、工作时间外的餐饮等问题。中标人应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妥善解决好服务人员住宿以及不属于工作时间内的餐饮等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服务地点:
1.1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
1.2服务地点:****中心****殡仪馆****中心

五、服务标准:

总体要求
1、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从验收、检测、食品储存、粗加工、烹制、留样、中心温度、出品检验、二次更衣、无菌无声配餐、消洗服务、环境卫生等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如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不规范、上餐桌的食品、配料不清洁或变质、过期,一次罚款5000元,累计发现两次解除合同。如造成食物中毒等严重后果,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2、除丧宴正餐(中餐或晚餐)外,中标人还需按照采购人要求为客户提供早餐和宵夜服务。早餐供应时段为7:30--9:00,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荤素菜码的粉面;宵夜供应时段为21:00--24:00,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荤素菜码的粉面、凉菜、热卤、小炒等。

六、验收标准:

1、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规定验收。
2、****服务部负责代表采购人对餐饮住宿综合楼服务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服务和餐食质量进行监管。服务期间,由采购人相关部门根据需求每季度或不定期组织群众对餐饮住宿综合楼服务进行考核(包括卫生、餐食质量、服务质量)。
3、采购人定期对餐饮综合楼及住宿服务进行满意度检查。采购人将通过96321殡葬服务专线定期对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工作进行服务回访,满意度不能低于95%,在服务期限内满意度连续2次或累计3次低于95%,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七、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
1.1付款人:****中心。
1.2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提供的经过审核的结算单按月支付。签订合同生效后,****服务部负责代表采购人对餐饮住宿综合楼服务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服务和餐食质量进行监管,并考核。当月考核分值90分(含本分值)以上时,支付全额费用;考核分值89-80分(含本分值)扣除当月结算金额5%;79-70分(含本分值)扣除当月结算金额10%;69-60分扣除当月结算金额15%,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低于90分(含本分值)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具体考核细则详见甲方制定的考核附表。
2.本项目按月验收,费用按月支付,每月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于次月15日前按照采购人的工作考核情况完成结算,并由中标人开出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于采购人。采购人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支付该月款项。如有延迟,在双方沟通一致的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60日。如因中标人结算资料不齐全而造成延迟结算的情况,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3、本项目费用为包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税金、保险等中标人为履行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在协议执行期内,采购人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心管理相关规定及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考核处理。如中标人履约不当造成采购人重大损失或引发舆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或取消合同,并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鉴于采购人为一般纳税人,中标人所开具的发票其适用税率应以采购人所在地税务部门明确的税率为准,若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如税率错误、发票类型不符),采购人有权暂缓付款,中标人如未在收到重开发票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提供承诺函)
7、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标书代写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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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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