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位于**市姜山镇昌宝路5号,使用自有土地建设“新型高效低毒环保型农药制剂改扩建项目”。项目拆除厂区内现有仓库、五金设备库等,在拆除区域建设2座车间(西侧6#车间、东侧5#车间)、1座包材库、1座成品库,对厂区产品的生产布局做调整,并调整现有9#车间(即现有微乳剂调配车间及现有灌装车间)的产品种类及产量。
2025年6月,**华****公司编制完成了《********公司新型高效低毒环保型农药制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7月,****生态环境局**分局批复(青环审(**)[2025]47号)。
企业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为简化管理,2018年4月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913********6398069001P),2021年4月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延续,2024年5月重新申请了排污许可证,2025年11月重新申请了排污许可证。
项目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万元,建设“新型高效低毒环保型农药制剂改扩建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26656m2,建筑面积15269.29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座车间(西侧6#车间、东侧5#车间)、1座包材库、1座成品库,新增年产农药制剂9000t/a的产能,项目改扩建后,全厂年产农药制剂10000t/a。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项目(一期)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元,建设内容为2座车间、1座包材库、1座成品库,年产农药制剂7950吨。项目(一期)于2025年8月开工建设,2025年11月建成,2025年11月开始设备调试,2025年12月12日调试完成,调试期间设施正常运行,现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及其配套环保设施等。
山****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12月25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建设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标准,实际建设中未发生重大变动,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的不予验收通过情形,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