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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528323T | 建设单位法人:高光凡 |
| 李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 ****工业园川东公司厂区内 |
| 五钠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C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县 **壮族自治区****县 |
| 经度:108.954444 纬度: 24.494444 | ****机关:******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30 |
| 柳审环城审字〔2024〕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528323T001V |
| 2025-08-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0 |
| 1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528323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528323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542539W | 竣工时间:2025-06-02 |
| 2025-06-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7-30 |
| 2025-12-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gxlhhb.com/index.php?s=/Index/artical/aid/454/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60000吨三聚磷酸钠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0000吨三聚磷酸钠 |
| 本次为阶段验收,主要验收内容为1#五钠聚合线技改部分,2#五钠聚合生产线因市场原因无法正常生产,且暂未完成环保设施升级,本次不对该部分进行验收。本次验收规模主要变化为便于调整位置后的中和设备生产,新增1个31.5m3磷酸储罐、1个111 m3磷酸一钠溶液储罐布置于中和锅旁,作为日常使用,而现有1个28m3磷酸储罐、1个117m3磷酸一钠溶液储罐作为备用。同时,新增1个36m3浓缩液中转罐、1个31.5m3废水中转罐,均为中转作用。 综上,项目选址位于达标区,对比环评阶段储罐储存能力减小了2.5m3,且生产、处置能力均无变化,不会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包括中和、压滤、浓缩、过滤、聚合、粉碎、筛分、卸料机包装等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包括中和、压滤、浓缩、过滤、聚合、粉碎、筛分、卸料机包装等 |
| 本次阶段验收主要变化为中和工序设备淘汰更新以及位置的小部分调整,淘汰了6台现有中和槽,剩余2台作为备用,同时新增3台中和锅进行生产。对比环评阶段,中和设备处理规模由100m3变化为103m3,增加了3m,变化量增加3%,但总生产规模不变,其余内容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主要为1#五钠聚合尾气、中和尾气以及钠破碎、包装粉尘。其中,1#五钠聚合尾气包括混合煤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CO2)和五钠聚合废气(颗粒物,主要为三聚磷酸钠),经**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33.5m高、1.5m内径的**DA003排气筒排放;中和尾气(CO2、磷酸雾)全部由风管无组织排放;五钠破碎、包装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全部以无组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阶段验收废气主要为1#五钠聚合尾气、中和尾气以及钠破碎、包装粉尘。其中,1#五钠聚合尾气包括混合煤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CO2)和五钠聚合废气(颗粒物,主要为三聚磷酸钠),经**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与中和尾气(CO2、磷酸雾),一起由33.5m高、1.5m内径的**DA003排气筒排放;五钠破碎、包装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全部以无组织排放。 |
| 本次阶段验收主要变化为中和尾气污染防治措施的优化调整,中和尾气(CO2气体、少量挥发的磷酸雾)由通过风管无组织排空,接入DA003排气筒与处理后的聚合废气(颗粒物、SO2、NOx、CO2)一起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1 | 0.009 | 0 | 0.009 | 0 | 0.1 | 0 | |
| 0.01 | 0.0009 | 0 | 0.0009 | 0 | 0.01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023 | 0.0002 | 0 | 0.0005 | 0 | 0.002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4.316 | 8.14 | 0 | 8.14 | 0 | 14.316 | 0 | / |
| 14.062 | 6.26 | 0 | 6.26 | 0 | 14.062 | 0 | / |
| 12.7527 | 3.52 | 0 | 6.6 | 0 | 9.673 | -3.0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中工艺用水标准限值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监测期间,厂区1#一体化污水处理措施出水口中的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中工艺用水标准限值,符合回用水水质要求,悬浮物无标准值不评价 |
| 1 | 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 | 监测期间,DA003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厂界排放的无组织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值 |
| 1 | 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绿化带隔离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绿化带隔离 | 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点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1 | 在厂区及周边建立地下水水质监控点,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动态监测,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 | 本项目在厂区上游、厂区内机下游设置3个地下水水质监控点,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动态监测,做好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 |
| 1 | ①做好一般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工作。须按 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相关污染防治设施;②落实《报告书》中各项“以新带老”整改措施。同时,须按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收集临时存放设施,危险废物须定期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做好危险废物处置及转移联单的台帐记录 | 已落实:①已做好一般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工作,并按 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相关污染防治设施;②已落实《报告书》中各项“以新带老”整改措施,同时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已按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定期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已做好危险废物处置及转移联单的台帐记录 |
| 1 | 加强厂区管理,合理布置危险物质储存区域,合理设置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设施及生产区防泄漏措施。配套建设应急救援设施、救援通道、应急疏散路线、应急疏散避难所等防护设施。定期对生产设备、阀门、管件及尾气处理系统等设备进行检查。按照《****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就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已落实:通过加强厂区管理,本项目为技改,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设施等,布置合理。厂区已配套建设应急救援设施、救援通道、应急疏散路线、应急疏散避难所等防护设施。定期对生产设备、阀门、管件及尾气处理系统等设备进行检查。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中“第十二条 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 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本次为技改项目,企业现有工程已制定应急预案并已完成备案,定期组织了应急演练,制定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有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了本项目技改前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根据本次技改项目环评报告,涉及的风险物质与现有工程一致,风险源位置变化不大,不会导致周边敏感点变化,重要应急物资无变化,无重大变化情况。因此,本次技改项目验收可不开展修订,列入企业开展下一次应急预案修订。 |
|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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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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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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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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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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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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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