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校服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月2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2026年2月12日上午10:00时,(**时间),****开标室(政**白鸽小区15号301)。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
2026年2月13日上午10:00时,(**时间),****开标室(政**白鸽小区14号201)。标书代写
原采购文件:
第32页 技术项中
| 评分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产品配送及售后配送车辆情况 |
3分 |
是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配送及售后服务配送车辆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车辆车型指:面包车、厢式货车、皮卡车),一辆为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的得1.5分,两辆及以上为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的得3分。 说明:①属于自有车辆需同时提供:车辆清单(应列明车型、车牌号)、购置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的复印件;****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需体现投标人名称);②属于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车辆清单(应列明车型、车牌号)、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至少应包含2025年9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车行****公司自有车辆)、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月的车辆租赁发票。未提供的或缺少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
现更正为:
| 评分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生产方案 |
3分 |
否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生产方案(包括但不限加工工艺说明、加工流****小组进行评分:生产方案在满足基本要求基础上增加有利于项目生产方案内容的得3分;只是满足基本要求的得2.7分;未完全响应基本要求存在缺项的得2.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原采购文件:
第33页 商务项中
| 评分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 服务能力 |
2分 |
是 |
投标人具有手机客户服务端(APP******平台,能提供便捷订购服务功能的,得2分。******平台订购服务功能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
现更正为:
| 评分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 服务能力 |
2分 |
是 |
投标人具有手机客户服务端(APP******平台或在中标后承诺在当地设有门店,能提供以上便捷订购服务功能的得2分。 注:******平台订购服务功能的截图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有约束力。采购文件中的原相应内容与本更正公告有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
地址: 政**北大路 177 号
邮编: 353500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137****5690
代理机构:****
地址: **省**市**县双溪**中路2号二楼
邮编: 353200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9-****188,137****6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