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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6-01-29
根据**鄂东南****公司申请,经研究,原则同意对“**市高铁新区产城融合项目(****)”验收规划条件核实内容进行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该项目规划核实处理意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规划核实处理结果有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公示日期:2026年1月29日—2026年2月11日
联系电话:0714-****935**市自然**和规划直属所方先生
地址:****政府****中心2038办公室
有效反馈意见需留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听证,应在本方****机关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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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9日
附件:
1.高铁新区产城融合项目(****)平面位置图
2.高铁新区产城融合项目(****)竣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