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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城避难场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 | |||
| 项目类型 | 市政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总站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改革局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4124.12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具体内容以发出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标段信息
| 1 | ****001001 | 3220.0000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县城避难场所(**公园)提升改造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6********367067J-****1212-000001-5 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资质和人员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内容: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道路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桥梁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广场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