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县物玛乡萨玛龙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2、项目地址:**自治区**地区**县物玛乡萨玛龙村
3、地块调查结论:本次调查地块总面积为99050.0m2(9.9050hm2),地块中心位置经纬度为E83°26'32.4575",N32°54'37.009"(E:83.44234,N:32.91037),调查地块坐标范围在东经83°26'27.2664"~83°26'38.0112",北纬32°54'26.8381"~32°54'45.5056"之间。地块北侧相邻天然牧草地、****基地、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南侧相邻天然牧草地、****基地、裸土地、农村道路、城镇村道路用地,****基地、裸土地、公路用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农村道路、其他草地,西侧相邻天然牧草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经调查,地块现为天然牧草地、公路、农村道路及少量设施农用地、裸土地,2025年12月规划建设**县麻米乡古昌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该项目地块变更后属于“07居住用地”中“0703****基地”、“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中的“1402防护绿地”、“13公用设施用地”中“1302排水用地”、“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080603公共卫生用地”。项目目前尚未开工建设,无相关污染物产生。
通过对目标地块内部现场踏勘发现,地块内部未发现土壤颜色、气味等异常现象,****养殖场、危险废物及固废堆放与倾倒或填埋的迹象,地块内及周边地块施工、建设过程不涉及油库、油桶的储存和运输,不涉及槽罐物质,不存在各类槽罐物质泄漏。地块周边 500m 范围内无工业企业用地。现场踏勘了解到当地居民生活垃圾按片区集中处理的方式进行妥善处置,未发现垃圾堆积的情况出现;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未发现土壤颜色、气味等异常,也未发现地块内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也未发现人为活动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的扰动情况。
综上所述,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