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29 19: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10万t/a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0万t/a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园区****公司厂区内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在现有项目区内改建,不新增占地,不新增建筑物。主要将现有铜渣库(长37m×宽24m、占地面积888m2、有效容积约2664m3)改建为1#固废储存间。其他主体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无新增。改建后依托现有2条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
总投资45.5万元,环保投资4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在现有项目区内改建,不新增占地,不新增建筑物。
(一)废气: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施工期间产生的主要为设备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备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生活污水设施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
(三)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清运至合法弃渣场处置,禁止随意倾倒;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本次改建项目不新增排气筒。
(1)有组织排放废气
一线水泥窑及二线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产生的窑尾尾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排放限值;污泥贮存仓及计量输送系统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限值;替代石膏及混合材的一般固废破碎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排放限值。
(2)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氨厂界可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限值。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现有污泥贮存设施新增污泥渗滤液与污泥一并从分解炉进入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不外排。新增的化验室废水经塑料桶收集后送至危险固废车间调节粘度,随危险废物一起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返回生产线做原料;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生活垃圾依托水泥厂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地下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Ⅱ类场要求进行防渗。
(六)土壤:厂界内、外建设用地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厂外农用地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筛选值要求。
(七)做好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入窑物料及配比,加强水泥窑窑尾在线监测系统、尾气处理设备检修和维护;修编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配备应急物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远通****公司电线电缆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环境局
Email:****@163.com
电话/传真:0871—****8526
通信地址:**省******办事处汇东西路246号
邮编:65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