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重组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第三方中介机构选聘公告
根据《**县国有企业重组实施方案》要求,为顺利推进**县国有企业重组工作,客观、公允反映企业资产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承担本次重组涉及的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为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企业市场运营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制定《**县国有企业重组方案》。
最高限价:76万元,其中:清产核资34.2万元、资产评估41.8万元。限价根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和《****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14〕756号)测算。
二、服务内容
1.清产核资:对**县****公司、**县****公司、**县森郭产品****公司截至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查核实,核实资产权属、数量、状态、账面价值,排查资产瑕疵,编制资产清查报告及相关明细表。
2.资产评估: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资产评估准则和规定,采用合理的评估方法,对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出具符合国资监管要求、具有法定效力的资产评估报告,为本次重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3.配合工作:配合****对资产清查及评估工作的核查、复核,根据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报告,提供必要的工作底稿及资料。
三、中介机构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册登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清产核资机构:具备从事企业清产核资、****事务所执业证书,拥有专业的财务、审计团队,团队成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丰富的国企清产核资经验和业绩。
4.资产评估机构:具备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核准/备案的资产评估资质,执业人员持有有效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国企重组、资产评估相关服务业绩,无不良执业记录。
5.近3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资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通报批评或暂停执业,无重大执业质量纠纷及行政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资产评估资质、审计资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团队配置方案,包括团队成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相关业绩证明等;
3.近3年国企资产清查、资产评估相关服务业绩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报告首页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记录查询证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等平台查询,加盖公章);
5.服务报价单;
6.服务方案;
7.执业质量保障承诺函(加盖公章,明确无不良执业记录、严格遵守执业准则、按时完成工作等)。
以上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县国有企业重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选聘资料”。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4日18:3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提交资料方式;
3.报名地址:**自治区****;
4.联系人及电话:多吉次旦 136****6164
****
2026年1月28日
来源:羌塘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