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韵**﹒新春走基层”采风活动结果公告
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渔韵**﹒新春走基层”采风活动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华林路84号
中标(成交)金额:1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渔韵**﹒新春走基层”采风活动 | 为加快建设****示范区,进一步宣传**渔业特色文化、展示渔业产业发展成果,丰富新春文化氛围,持续打响“有福之州﹒福渔世界”品牌,拟策划组织开展“渔韵**﹒新春走基层”采风活动等 | 计划采取“主流媒体深度报道+网络达人体验传播”相结合的方式,形成立体宣传声势等 | 初步计划1-2月开展3天采风活动,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成交人应在服务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服务,形成采风成果记录交给采购人相关使用部门审查。经采购人审查,成交人提交的服务成果符合采购人项目服务要求的,采购人将予以验收通过。如采购人对该完成情况有异议的,成交人应按照采购人的修改意见进行整改,直至项目通过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宏恩、卞德森、林锦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要求按市场调节价,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收取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00)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3)请将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户名:****;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150********0232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系地址:**市**滨西大道193号
联系人:林锦瑜
联系方式:0591-****936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街道东大路36号花开富贵A座23层
联系人:欧柳燕、吴明珠、陈顺美
联系方式:0591-****0142-8006
邮 箱:****@163.com
十、发布媒介
**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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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