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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厂前区建构筑物及土地等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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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厂前区建构筑物及土地等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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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公告 |
| 机械设备 | |
| 标的状态 | 其他 |
| 规格类型 | 以现场为准 |
| 计量单位 | / |
| 生产厂家 | / |
| 数量 | 以现场为准 |
| 土地使用权 | |
| 土地证号 | 青(2019****园区不动产权第****644号 |
| 土地面积 | 304197.23(平方米) |
| 使用年限 | 50(年) |
| 规划用途 | / |
| 地址 | **市城**昆仑东路20号 |
| 土地类型 | 出让 |
| 目前用途 | / |
| 实物房产 | |
| 房产证号 | 青(2021****园区不动产权第****390号 |
| 建筑面积 | 13077.53(平方米) |
| 地址 | 城**昆仑东路20号1号楼等41处 |
| 使用年限 | 50(年) |
| 资产概述 |
/
|
| 标的所在地 | **省**市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 注册地 | ******开发区****园区昆仑东路20号 |
| 法定代表人 | 秦榕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37490R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公司多晶硅产线资产处置的批复》 |
| 批准文号 | 青黄电司计财〔2025〕276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9310534 |
| 批准日期 | 2025-12-29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并及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产权交易机构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规则、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3.信息公告期内,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 4.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771.236】万元(以到账为准)。 5.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子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转让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5.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或转让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转让价款的收付): 户名:****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支行联行号:302****44347 6.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的所有权利主张。 7.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项目成交价格为服务费计算基****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7.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7.2****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688****010002 开 户 行:****营业部 8.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相关土地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土地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土地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项目成交后由受让方负责办理不动产权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材料)。办理不动产权过户手续所****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交纳,由交易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4.受让方应在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者。 5.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并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若受让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合同,视为受让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转让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受让方已经交纳的保证金。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的标的资****公司厂前区建构筑物及土地等资产(即“标的资产”)。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本次标的资产面积根据转让方现有的不动产权证中记载的数据确定,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交易价格不因面积变化而改变。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3.标的资产不存在共有、抵押、担保、查封及租赁等事项。
4.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评报字【2025】第2902号)等备查文件。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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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4771.236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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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账号 | ****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转账备注:**** |
|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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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6个周期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公示附件 | 网络竞价实施方案.pdf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谭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156****0131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西****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大厦19****交易中心****中心)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ne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