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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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三垟湿****服务中心(南楼)九年经营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5.00 % |
出租面积
| 项目位于**市**区状元街道环山北路和文盛路交叉口三垟湿地**园,**经营的建筑面积为6067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1-30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2-12 |
出租标的地址
| **市**区状元街道环山北路和文盛路交叉口三垟湿地**园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周先生、叶先生|联系电话:0577-****7907、0577-****2012 手机号:132****3628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不动产权证:无。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承租方以现场实际勘察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遴选方式:综合评议方式,详见综合评议文件。 7、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7-****7019 |
| 联系地址 |
**市**区三垟街道曹甲家园二组团1幢办公楼509室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5.00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区域商业产生的营收,评议人以营业收入不低于5%的标准收取**费用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项目运营完整的第一个季度后,在2个月内按照参议人提供的财务报表和营收数据,经评议人审核同意后,支付第一季度的营收分成,二、三季度以此类推;项目完整运营一个合同年后由评议人委托第三方财务审计单位所对营业收入进行审核,参议人在审计单位出具《审核报告》后的14日内一次性缴清差额费用。 |
出租用途 |
机器人展览馆、科技研学、机器人售卖租用、无人机运用等。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合同签订时间:承租人应在转让结果通知书规定的时间(20个工作日)内与评议人签订合同。 2、履约保证金:80000元。合同履约完毕无息退还。 3、未尽事宜在双方租赁合同中约定。 4、其他:详见综合评议文件内容。 |
| 租期 |
6+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参议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须另提供一名评议人认可的自然人作为担保,该自然人必须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东,该担保人以个人财产作为承租人履约担保,对承租人应负之一切义务、责任及风险承担连带责任。参议人及担保人信用报告中须无两年内(两年内系指本项目参议截止时间之日前两年内)逾期记录。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标书代写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参议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中心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受让人的参议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议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报名时间:2026年1月30日起至2026年2月12日止(每天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未报名的潜在参议人不得参加综合评议),参议人凭有效报名材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参议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30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2、报名地点:**省**市**区景山街道联众大厦401-1室。(联系人:周先生0577-****7907) 3、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30日起至2026年2月12日止。(每天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前未报名成功获取综合评议文件的潜在参议人将不具有参加本次参议的资格。) 4、综合评议文件获取地点:**省**市**区景山街道联众大厦401-1室。(联系人:周先生0577-****7907) 5、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方式:参议人在报名成功后即可获取综合评议文件电子版 6、递交参议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2月13日上午09时30分 7、参议地点:**市鹿**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三楼开标室1 8、综合评议时间:同参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综合评议地点:**市鹿**海事路17号金可达商务楼三楼评标室1 10、注:参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年2月12日下午16时30分整,未支付参议保证金的参议人将不具有参加本次参议的资格。 11、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参选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1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一家(或一家以上)以上合格参选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周先生、叶先生 |
电话 |
0577-****7907、0577-****2012 |
| 手机 |
132****3628 |
| 传真 |
|
邮箱 |
****@qq.com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公司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景山街道联众大厦401-1室 |
| 联系人 |
周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7907 |
| 手机 |
132****3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