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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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综合村集体用房续租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风景区瘦**街道综合村
交易品种: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1年
交易面积: 1500.00平方米
联系方式: --
| 乡镇(街道) |
瘦**街道 |
村(社区) |
综合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6-01-29 |
| 是否续租 |
是 |
| 资产类型 |
厂房 |
| 交易面积 |
1500.00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该房为综合村集体用房及原70年知青楼,计1500平方米,承租单位为扬****公司,经村民代表2/3以上同意拟将该房租给原承租人。上述租金为税后租金,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出具“**省农村**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管理部门要求出租方开具相关税务发票,则由此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承租方承担。竞价成功后承租人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一切安全、环保等相关责任及未能成功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环评手续、消防手续等均由承租人负责,招租单位不负任何法律、经济责任。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市城市管理要求。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招租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招租单位收回厂房,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厂房,招租单位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6、承租人承诺因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租单位提前收回所租厂房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交房,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厂房租金。7、不接受联合报名。8、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综合村所有。 |
| 项目位置 |
****风景区瘦**街道综合村 |
| 项目四至 |
**:综合村委会 南至: 枫林路 西至: 三组村民江以海自建房 北至: 二组责任田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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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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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权人 |
综合村 |
| 使用权人 |
综合村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流转期限 |
1年0月 |
| 标段描述 |
该房为综合村集体用房及原70年知青楼,计1500平方米,承租单位为扬****公司,经村民代表2/3以上同意拟将该房租给原承租人。 |
| 交易面积 |
1500.00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补充说明 |
-- |
| 单位名称/姓名 |
**** |
联系人 |
王惠 |
联系电话 |
159****9882 |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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