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传播采购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新媒体传播采购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媒体传播采购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政务新区**路1469号

成交金额:2488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捌仟捌佰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新媒体传播采购服务项目

五、评委专家及业主代表:

孙兰华、孟凡萍、王强(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供应商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84.94

4.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一)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 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具体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路 435 号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方式:0551-****615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大道368号**花月金座办公楼1511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99****6082

****

2026年01月3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30
中标通知
新媒体传播采购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