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1025/2026-00120 | 主题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审批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12月03日 |
| 标 题: | 【批复公示】关于**县高庄老巷子农文旅融合发展及乡村旅游重点村打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平审管批字〔2025〕29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批复公示】关于**县高庄老巷子农文旅融合发展及乡村旅游重点村打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293号
****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县高庄老巷子农文旅融合发展及乡村旅游重点村打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高政发〔2025〕4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高庄老巷子农文旅融合发展及乡村旅游重点村打造
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县高庄乡高庄村打造成为集体休闲娱乐、生态旅游、文化体验于一体的乡村特色休闲旅游示范点,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丰富群众文化精神生活,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促进地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助力高庄乡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及周边地区全域旅游的持续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高庄乡高庄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11.8万㎡(177亩),****服务区、美食体验区、农业观光区、休闲采摘区、休闲度假区、高庄老巷子区、****园区等功能区。具体如下:
1.公共服务区。新增村庄入口标识1个。
2.美食体验区。**乡村大食堂1座,**农耕小品5组;露天烧烤改造拆除原有建筑1座,新铺设场地硬化240㎡,设置宣传牌4组,搭建烧烤长廊1座,购置烧烤设备20套,配套照明设施2盏。
3.农业观光区。**主题大门1座,购置小火车1组,**沙地打卡互动小品5组,安装天幕帐篷7座、特色坐凳20组,安装道旗导视100套、木栈道645㎡;特色果蔬种植28492.23㎡。
4.休闲采摘区。对原有5座茅草亭进行改造,试验田机械翻耕及场地平整、竹篱笆分块共计2078㎡。
5.休闲度假区。垂钓池内**亲水平台197㎡。
6.高庄老巷子区。购置观光车2辆,**民俗文化小品5个。
7.****园区。新铺设碎石路652.5㎡,搭建天幕帐篷5套,安装无动力游乐设施5套、打卡小品3个,动物场舍改造538㎡,**围墙626m,特色果蔬种植13526.28㎡及动物采购等。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6年3月-2026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91.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606.81万元,其他费用52.01万元,预备费32.94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旅游项目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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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