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集体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经新湖村成员代表审议通过,对新湖村湾地海滩地实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信息
招租方:****
联系地址:**县**镇新湖村236号
联系人:何珠 158****3088
颜莲芳133****1890
二、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标的位于新湖村湾地海滩地,面积约68亩(具体以实测为准),现状为海滩地,可用于水产养殖等合法经营活动。产权地归新湖村集体所有,地面物设施配套及基建归原养殖户所有。
三、招租方式
采用公开竞价方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政府官网平台,发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租赁期限与底价
1.租赁期限为10年,租金分两部分:一是支付给新****联合社的海滩地租金,底价为500元/亩/年;第五年后递增百分之十,二是支付给原养殖户地面附属物配套设施及基建租金,价格由中标人与养殖户自行协商。海滩地和地面物设施配套及基建,承租方需要一并承租,同时承租方在承租后不得将招租标的进行分割转租。
2.租金支付方式及押金标准: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承租方应于本项目《租赁合同》签署起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合同期内的第一年度租金(包括海滩地租金和地面附属物配套设施及基建租金),以后各年度的租金在前一年度结束前30日内支付。出租方新****联合社收到海滩地租金后出具**省农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原养殖户收到地面附属物配套设施及基建租金后出具收款收据。
五、竞租人具备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 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拖欠村集体租金历史;
3.承诺合法经营,不得从事污染海洋环境、破坏生态等行为;
4.若成交后发现竞租人(承租方)提供的上述情况造假或不符合事实,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六、竞租参与方式
1.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应提供的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4)报价函(见本公告附件);(5)报名确认函(见本公告附件)。
2.符合条件的个人应提供的材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3)报价函(见本公告附件);(4)报名确认函(见本公告附件)。
3.有竞租意向的企业或个人应在2026年 2月 5日上午9点之前将竞价保证金20000元(大写:貮万元整)缴纳到下列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价保证金的不得参与竞租,出租方收到款项后出具**省农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未获得承租资格的企业或个人竞价保证金将无息原路退回;获得承租资格的企业或个人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应如数无息返还,若获得承租资格后又不签订租赁合同,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户名: ****
开户行: ****银行****公司流水支行
账号: 901********100****1310
4.现场勘查:报名期间,承租方可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查,招租方提供必要协助(联系联系人预约),勘查结果视为承租方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获得承租资格的企业或个人在报名期间内未进行现场勘查的,不得以标的现状与公告内容不符为由,拒绝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七、报名与竞价方式安排
1.密封报价,现场拆封,报价最高者获得承租资格,若只收到一家报价材料,在所报价格符合底价的前提条件下则由该家获得承租资格。
2.报名时间:2026年1月30日上午9点至 2026年2月5日上午9点整止(逾期不再受理)
八、竞拍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 2月 5 日下午3点
地点:****管理局三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九、特别说明
1.租赁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租赁标的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期内不得转租、转借,如需改变用途需经村集体书面同意;
3.因政府规划征收或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4.承租方应合法经营,并自行承担所有盈亏风险和安全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5.如因承租方原因未在约定期限内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出租方有权重新招租,并有权拒绝该承租方再次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附件:1.报名确认函
2.报价函
**镇新****联合社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