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特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VOCs整治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审批
江苏-泰州-泰兴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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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30

项目名称 ****VOCs整治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省****经济开发区江泰中路(闸南南路)26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9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洪锦祥
联系人 孙皓 联系电话 186****0476
项目投资(万元) 388 环保投资(万元) 388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2-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利用厂区空地,建设一套RTO设施(风量:25000Nm3/h),处理主要成份为环氧乙烷、丙烯酸等废气。利用引气剂消泡剂聚醚车间原有环保设施二级碱喷淋,利用聚醚及聚羧酸车间原有环保设施二级碱喷淋,利用原料罐区原有环保设施二级碱喷淋,对建材车间原有环保设施仅保留二级碱喷淋、不再经过活性炭吸附,将上述经过二级碱喷淋的废气经混气箱混合后经一级碱洗、除雾、RTO措施后通过15m以上的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引气剂消泡剂聚醚车间、建材车间、聚醚及聚羧酸车间、原料罐区、原料罐组二废气经碱洗预处理后采取一级碱洗、除雾、RTO措施后通过15m以上的排气筒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半成品罐区、成品半成品罐组废气采取一级碱洗、除雾、RTO措施后通过15m以上的排气筒排排放至大气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碱吸收塔和除雾器废水采取厂区现有污水预处理措施后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排放至地表水体
固废 环保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设备减振等措施
承诺:**** 洪锦祥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洪锦祥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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