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万吨碳纤维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辽宁-铁岭-铁岭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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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成文日期: 2026-01-23
标 题: 年产1.5万吨碳纤维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件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01-23
年产1.5万吨碳纤维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2208

传真:024-****3660

通讯地址:**省**市**县澜沧江路枢纽站北门

邮编:112600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情况

1

年产1.5万吨碳纤维复合材料项目

**省**市**县腰堡镇范家屯村

新核(******公司

****

项目厂区占地面积48955.89平方米,项目租用******公司办公楼,依托原有建筑,进行局部改造。其中,1#厂房(局部办公)建筑面积17108.8平方米,2#厂房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3#厂房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食堂(其中地下消防水池)建筑面积1552.64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450平方米,丙类仓库410.4平方米。建设拉挤生产线42条、织布生产线42条、模压生产线2条、热压生产线2条、预浸料生产线4条、经编机生产线2条。本项目所需碳纤维原料通过外购获取,不自行生产,生产能力为年产1.5万吨碳纤维复合材料,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生产碳纤维编织布3300吨,碳纤维预浸料4000吨,碳纤维拉挤型材6000吨,航空、轨道交通、压力容器等轻量化模压部件1700吨。

1.废气:(1)浸胶和加热固化废气(1#拉挤车间),浸胶和加热固化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80%),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去除效率90%,风机风量5000m3/h),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2)浸胶和加热固化工序废气(2#模压热压车间),浸胶和加热固化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80%),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去除效率90%,风机风量5000m3/h),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3)熔融、热压和浸润工序废气(3#织布、预浸料车间),熔融、热压和浸润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80%),通过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去除效率90%,风机风量5000m3/h),经1根18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4)危废贮存库有机废气,危废贮存库废气经负压收集,将废气引入织布、预浸料车间的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去除效率90%),经1根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3)。(5)织布、预浸料车间的织布和各车间切割和打磨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工业吸尘器收集处理后(除尘效率>98%),无组织达标排放。(6)餐饮油烟,餐饮油烟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去除效率不低于85%),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烟道设置防腐措施。(7)燃气辐射采暖废气,本项目三个车间冬季采暖采用燃气辐射采暖设备,共设置26台燃烧器外挂器,燃气辐射采暖设备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分别经16m排气筒(DA004、DA005、DA006)达标排放。(8)项目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1)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废水排入防渗化粪池暂存处理后,定期委托清掏。(2)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该项目所在厂区设置雨污分流措施。

3.噪声防治:首选先进的低噪声设备、设置封闭式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四周墙壁设置隔声措施,安装隔声门窗,固定噪声产生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风机设置消声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1)生活垃圾设置固定垃圾桶/箱,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2)碳纤维边角料,拉挤车间在切割时产生废碳板作为碳纤维边角料,全部回用于生产工艺,其他车间产生的碳纤维边角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定期外售。(3)布袋除尘器废布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4)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定期外售。(5)碳纤维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6)餐饮垃圾、隔油池废油脂袋装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签订相关协议,保留相关单据。(7)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按照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贮存场所应设置清晰、完整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志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严禁乱堆乱放和随便倾倒,一般固废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散落地面。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等。(8)建立一般固废台账(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1次/年,变化时及时变更。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1次/月。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1次/批次)。(9)废活性炭、废树脂、含油抹布、手套、废离型纸、废机油和废滤材置于专用容器内(密闭,包装容器应达到相应强度)与废机油桶、固化剂包装桶(桶加盖,桶底加垫)分类(禁止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不得与非危险废物毗邻并列存放,危废贮存库禁存放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危险废物时,应向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备案。危险废物定期清运处理时,应交由有危险废物清运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保留相关来往单据)。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应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采用防腐、防渗地面和裙脚,设置防止泄漏物质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导流、收集设施。危废贮存库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盗等措施。(10)危险废物贮存库的建设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执行。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要求对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贮存库)、一般防渗区(各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仓库、消防水池、化粪池、隔油池)、简单防渗区(厂区运输道路等)设置防渗措施。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照相关规定修订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你单位要与第三方治理企业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要对第三方治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