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公示】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2025-2027年)平罗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宁夏-石嘴山-平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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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1025/2026-00124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10日
标 题: 【批复公示】关于**回族自治区**市****麓 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2025-2027年) **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审管批字〔2025〕297号 有效性: 有效

【批复公示】关于**回族自治区**市****麓 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2025-2027年) **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297号

******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回族自治区**市****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2025-2027年)**县项目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5〕43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回族自治区**市****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2025-2027年)**县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将有效治理高仁乡、红崖子乡、陶乐镇沙化土地问题,提高林草植被覆盖度,不断发挥防护林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改善区域小气候的生态服务功能,对防止土地荒漠化、减缓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和推动经济长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县高仁乡、红崖子乡、陶乐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实施高仁乡、红崖子乡、陶乐镇沙进行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含灌草综合治理和作业便道建设)和非沙化土地营造林两部分。其中:

1.沙化土地综合治理。主要在高仁乡、红崖子乡、陶乐镇区域内灌草综合治理1024.8亩,治理采取灌木植苗+撒播草籽的方式营造带状混交植苗造林1024.8亩,共计种植柠条512.4亩,种植花棒512.4亩;整修作业便道140公里,道路宽3米,两侧路肩各0.5米,道路外边坡比为1:1。

2.非沙化土地营造。****公墓区内营造林治理530亩,沿道路两侧种植**两排,其它范围片状种植耐旱常青树侧柏。共计栽植各类苗木共计22084株,其中:白榆2190株,侧柏19894株。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年12月-2026年10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926.8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876.82万元,其他费用49.98万元。

资金来源: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776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50.8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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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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