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空经济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临空征安字〔2025〕第36号

审批
湖北-鄂州-鄂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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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空经济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1-23

****管委会于2025年12月29日发布〔2025〕第36号《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临空区沙窝乡集体土地10.9149公顷(163.7235亩)。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 被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征收范围

沙窝乡**村、走**、新湾村

土地现状

总面积10.9149公顷,均为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4.2684公顷(耕地1.5126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0.4513公顷)),建设用地5.7866公顷,未利用地0.8599公顷。

征收目的

铁路用地

具体****测绘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为准。

二、青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市Ⅰ类区域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下载

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含基本农田补偿费)共计9,543,147.60元,由临空经济区直接支付给被征地村组。

三、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安置方式〕本项目以货币安置方式安置被征地农民。

〔社会保障〕根据鄂政发〔2014〕53号、鄂人社发〔2015〕2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地点和期限

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设在****规划局****分局,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我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调查结果为准。

五、相关事项告知

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做好拟征地范围内地面建(构)筑物及其它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调查并对调查结果共同确认。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块上抢栽、抢种或抢搭、抢建的地面附着(属)物,不予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2.若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临空经济****分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汤林勇 电话:027-****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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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3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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