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汀江流域(长汀段)河道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福建-龙岩-长汀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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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汀江流域(**段)河道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5-12-01 09:43
****: 你单位报来《水利工程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水利局行业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汀江流域(**段)河道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汀**流****分叉段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建设任务为治理汀江**县主**左支分叉**河段,治理河段长2.0公里。**河人行桥至丰桥河段两岸进行堤脚生态防护加固总长1.6公里;改造生态巡查步道长1.6公里,并对两岸堤防墙身雨污出水口进行改造和步道路灯线路梳理修复;堤身水利宣传彩绘2处,**和修复生态堰3座;滨水生态环境提升2处;河道清淤疏浚长2.0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来源:项目投资估算126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建设单位依法依规筹集,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五、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六、招标事项: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经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方案)的不得进行施工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请按同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投标或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发包活动。 七、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规定,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 八、社会稳定风险:同意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综治信访维稳部门及评估****水利局明确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落实维稳应对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项: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请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得占用生态红线和新增用地,不得影响行洪,不得私自改变防洪标准或变相建设汀江防洪工程;严格控制造价,确保工程质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初步设计及概算(方案)编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审批申请表若存在与本批复内容不一致,以本批复为准。 ****改革局 2025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