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金秀县城文旅配套服务设施,为群众及游客提供及时、准确的天气信息,提升县城文旅服务品质,****(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就金秀县城旅游气象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秀县城旅游气象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县县城内指定文旅点位(具体安装位置由采购人现场指定,供应商需现场勘查确认)。
3.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县城核心文旅区域、游客集散点等位置,安装7块旅游气象电子显示屏(尺寸、安装方式及点位分布详见现场勘查要求)。显示屏需具备天气实时播报、温度湿度显示、预警信息推送、负氧离子含量、文旅温馨提示等功能,兼顾实用性与观赏性,与周边文旅环境相融合。
4.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显示屏及配套设备(控制主机、电源、支架、布线材料等)的采购、设计、定制、运输、安装调试、系统集成、网络对接、人员培训、售后运维及现场施工垃圾清运等全流程服务。显示屏需支持与气象部门数据接口对接,确保天气信息实时更新。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售后运维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6.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20万元(含设备采购、设计、安装、调试、税费、电费、运维、培训等所有相关费用),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子显示屏销售、安装、系统集成或相关信息技术服务类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清单及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或类似电子显示屏制作安装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日前)。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所投电子显示屏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厂家授权书(原装正品承诺),具备完善的售后运维体系,能提供本地化售后响应服务。
三、报价需提供的资料
供应商应按以下顺序整理报价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1.报价函(格式自拟,需注明项目名称、报价金额、服务承诺、履行期限等关键信息,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设备清单、技术人员资质证明。
5.报价明细单(含材料规格、单价、人工成本、设计费、税费等各项费用分解)。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5日18时00分,逾期递交的文件将被拒收。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办公室。
3.递交方式:报价文件需密封包装,外包袋上注明“金秀县城旅游气象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报价文件”及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封口处加盖公章,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后果自负)。
五、询价评审办法
报名结束后,由****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加急标书代写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勘查情况,勘查费用自理,采购人可提供必要协助,勘查结果视为供应商已充分了解项目现状及需求,报价时需综合考虑相关风险。
2.电子显示屏需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具备防雨水、防暴晒、防干扰等性能,支持远程控制、信息更新及故障报警功能,显示画面清晰、稳定。
3.本次询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4.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资质、业绩、产品质量等资料进行核查,若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项目验收需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同时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功能及质量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
七、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八、公告媒体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发布。
九、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
地址:**县**路190号
联系人:李莹莹
联系电话:0772-****185
电子邮箱:****@163.com
十、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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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