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005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5号 |
| 发布机构 | ****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6-01-14 |
| 标题 | 关于省璜镇、****处理站扩容提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省璜镇、****处理站扩容提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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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省璜镇、****处理站扩容提标工程可行性研究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梅城投〔2026〕5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省璜镇、****处理站扩容提标工程(项目编码:****)建设,完善污水设施,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省璜镇、塔庄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含两个乡镇,其中:1.省璜镇:建设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2套,一体化混凝沉淀设备1套。2.塔庄镇:建设调节池1座,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3套,一体化混凝沉淀设备1套,成品设备间1座,污泥池1座。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608.27万元,其中工程费53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06万元,基本预备费17.71万元。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原则同意该项目给排水设计、管道结构设计等各项设计。在项目施工图及预算编制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建设工期:6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九、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60.93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附:省璜镇、****处理站扩容提标工程工程总概算表
****改革局
2026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