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1-30
根据《关于规范**区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穗**国资发〔2024〕3号)、参照《****物业租赁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国有企业物业出租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租方式确定承租人。****公司拟出租物业公告如下:
一、物业基本情况:**市**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一2-14****商铺,面积14983.574平方米。
二、物业招租条件:
(一)现状出租,月租金不低于57元/平方米,物业管理费18元/平方米/月。
(二)租赁期限:2年。
(三)承租方需在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缴纳一个月租金。
(四)租赁用途:办公。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缴纳两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三、注意事项:
(一)招租业态为与**新区规划相符的配套行业,不接受污染或扰民行业。
****政府拆迁或征收等情况,租期按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进行调整。
(三)非经业主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对物业内外结构作任何改变。
(四)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或分租物业。
(五)不得利用物业进行违法活动。
(六)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将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资质证,向我公司报备。
(七)不可明火煮食。
(八)不可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九)须做好消防器材配置及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十****公司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如承租期间,承租人因安****公司2次以上安全整改通知书,我公司有权直接解除租赁协议,并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四、投标须知与竞标规则
本项目通过****进行公开交易,请投标人前往****(网址:http://www.****.cn/article/gpxm/),搜索项目名称“**市**区进港大道466号之一2-14****商铺”,或项目编号“****”,并按照项目公示信息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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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