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岚皋县岚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

审批
陕西-安康-岚皋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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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6********105382A徐庆文
张康林**省**市**县
**县**镇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市**县岚河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项目(一期)****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省**市**县
经度:108.87966,109.08222 纬度: 32.48457,32.1613****环境局
2024-04-30
安环函〔2024〕84号
3570.92
31.7****
116********105382A****
****0132MACYK6NYXF****
****0132MACYK6NYXF2025-08-20
2026-01-042026-01-30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5611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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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实施**生态缓冲带 15.78hm2,**沟渠湿地 0.30hm2,**河床渗滤湿地 0.62hm2,**河道湿地 1.34hm2,**生态护坡 1.44hm2,现状河堤修复 250.81m,太阳能复氧曝气机 15 台。项目**生态缓冲带 15.78hm2,**沟渠湿地 0.30hm2,**河床渗滤湿地 0.62hm2,**河道湿地 1.34hm2,**生态护坡 1.44hm2,现状河堤修复 250.81m,太阳能复氧曝气机 6台。
项目主要变动内容为太阳能复氧曝气机数量较环评减少,本项目为自然河道生态修复工程,自然河道通过大气复氧、水生植物光**用复氧及水体流动复氧等方式即可较好实现水体复氧,通过对比项目****水文站断面、岚河出界断面水质监测结果,项目建成后岚河水质状况较之前得到整体改善,因此,太阳能复氧曝气机数量减少未造成水环境影响加重,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陕环环评函〔2021〕11 )中第一条: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本次验收不涉及重大变动的情形。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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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施工生产废水。本项目施工营地依托租赁民房已有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混凝土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过程;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循环用于车辆机械的冲洗,不外排。 废气:扬尘:加强施工管理、定期洒水,运输车辆遮盖密闭、物料苫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或部分围栏,运输车辆进行冲洗等措施。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修,选择清洁油品。 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施工区合理优化布局,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和时间;加强施工管理;车辆限速,禁止鸣笛等。 固废:临时堆土场:用于场地平整回填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的生活垃圾清运系统清运处置。 生态:对陆生植物、陆生动物、水生生物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生态修复与补偿以及管理措施;采取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对施工临时占地采取相应的生态恢复措施,如对施工场地,施工结束后采取平整废弃场地、清理建筑垃圾的措施,同时乔、灌、草相结合形成生态上相互扶持和立体景观。废水: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施工生产废水。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已有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混凝土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过程;车辆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循环用于车辆机械的冲洗,不外排。 废气:扬尘:通过采取加强施工管理、定期洒水,运输车辆遮盖密闭、物料苫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运输车辆进行冲洗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 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通过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修,选择清洁油品等措施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 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施工区合理优化布局,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和时间;加强施工管理;车辆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固废:施工期临时堆土用于场地平整回填使用;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的生活垃圾清运系统清运处置。 生态:项目对陆生植物、陆生动物、水生生物采取了相应的生态保护、生态修复与补偿以及管理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采取了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如表土剥离、密目网苫盖、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袋装土拦挡等措施,施工结束后,采取了回覆表土、平整废弃场地、清理建筑垃圾,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草绿化等措施,同时乔、灌、草相结合形成生态上相互扶持和立体景观。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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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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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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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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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对陆生植物、陆生动物、水生生物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生态修复与补偿以及管理措施;采取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对施工临时占地采取相应的生态恢复措施,如对施工场地,施工结束后采取平整废弃场地、清理建筑垃圾的措施,同时乔、灌、草相结合形成生态上相互扶持和立体景观。项目对陆生植物、陆生动物、水生生物采取了相应的生态保护、生态修复与补偿以及管理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采取了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如表土剥离、密目网苫盖、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袋装土拦挡等措施,施工结束后,采取了回覆表土、平整废弃场地、清理建筑垃圾,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草绿化等措施,同时乔、灌、草相结合形成生态上相互扶持和立体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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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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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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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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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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