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浦坝港镇鹤井村硖礁塘礁北养殖塘经营权承包项目-(79号塘)招标公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村两委及村民代表讨论决定,将位于**县浦坝港镇鹤井村硖礁塘礁北养殖塘经营权承包项目-(79号塘)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各标段概况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标底价 (元/年/亩) |
投标保证金 |
具体位置 |
| 标段3 |
79号塘 |
招标工作组三人报价(报价须在每年每亩1500元以上,含1500元)平均值作为该标标底。 |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30000元) |
硖礁塘礁北养殖塘79号塘**硖礁港为界;南至排水河为界;西至礁北塘坝为界;北至排水河为界,总面积约8亩。面积不再丈量,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
二、主要内容:
1、各标段承包期:承包期均为5年,公历2026年4月5日起至公历2031年4月4日止。(不足5年按5年计)。
2、付款方式:中标人应于2026年2月10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该养殖塘79号塘总承包款,并与招标方签订**县浦坝港镇鹤井村硖礁塘礁北养殖塘经营权承包项目-(79号塘)承包合同。中标方中标后放弃承包、不按时付清承包款或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没收,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3、评标、定标办法:
3.1本次招标采取暗底暗标上浮方式进行,在开标前由本次招标工作组确定79号塘标底价,工作组成员由业主确定3人组成,三人报价平均值作为该标标底,标底价在标书提交时间截止后且开标前公布。如果报价低于标底价作为无效标处理,在所有有效报价中,取最高标为中标。如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一家为中标人。加急标书代写
3.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使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则招标失败,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3.3如出现双重投标书的,按无效标处理。
3.4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三、招标对象:投标人具有承包经营能力并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时间及提交方式,报名地点及办法:
1、投标保证金:标段三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投标保证金在公历2026年2月5日中午12:00时前汇入****账户(投标人已经汇出但未汇到村账户的或超时汇到的均作无效),户名:****;账号:201********8097000001开户银行:****银行泗淋支行。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农历十二月底前无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部分承包款。加急标书代写
五、报名及领取投标书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公历2026年2月5日下午15:30-16: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
2.1报名及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保证金凭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2每一份报名资料只能领取一份投标书,投标人的投标书用完后不再参与投标。
2.3领取标书、报名地点:**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六、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1.标段三投标书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公历2026年2月5日下午16:20时。加急标书代写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书的,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则取消其竞标资格。
3.投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加急标书代写
七、报价要求及投标书填写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十,不留元、角、分。如投标书中出现留有元、角、分则舍去取整十数,不四舍五入。标书金额填写大小写均可,如大小写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2.在投标书上必须填写投标价、投标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投标人将投标书放入信封密封完整,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姓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逾期不再受理。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于2026年2月10日下午15:00时前一次性付清该养殖塘79号塘总承包款,并与招标方签订**县浦坝港镇鹤井村硖礁塘礁北养殖塘经营权承包项目-(79号塘)承包合同。中标方中标后放弃承包、不按时付清承包款或不按时与招标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没收,该项目由招标方另行发包。
九、承包要求:
1.该养殖塘由乙方从事海水养殖经营。
2.中标方在承包期内中途放弃承包的,已付承包款不予退还,由招标方进行重新发包。
3.承包期间,遇到国家开发利用,本合同终止履行。合同实际未履行期限乙方已付承包款甲方无息退还,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其他归甲方所有。
4.承包期届满,甲方收回养殖塘养殖经营权,乙方对养殖塘养殖开发成果无偿归甲方。
5.承包期届满,乙方必须自行拆除所建小屋并收完在养殖塘上所养殖的产品,逾期损失由乙方负责。
6.承包期间,有关部门对养殖塘养殖的优惠政策和补助由乙方享有。
7.承包期间,养殖塘坝体、闸门、环沟等一切基础设施如有损毁由乙方负责修复,与甲方无关。承包期满后保持完整无条件归还甲方,养殖塘总闸门重建或修理须经甲方同意,由甲方决定。
8.承包期间,乙方不得将养殖塘内泥土外运或出售,不得将该塘经营权抵押。
9.承包期间,东面至南面养殖塘塘坝作为公用道路。如因台风损坏此塘坝,则此路由村负责。
10.承包期间,由乙方自行解决一切问题,甲方概不负责,在没有取得甲方同意下,不得破坏养殖塘原有的固定基础设施。
11.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乙方养殖设施毁损及养殖损失的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12.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方,由招标方在开标前向各投标人说明各标段的补充条款,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合同为主。加急标书代写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王国兵
联系电话:139****8198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叶继文
联 系 电 话:132****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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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易中心
2026年1月29日